对一个人而言,最可怕的是,他最为重要的感受,却被周围人否定。

“你不应该这样啊,你应该是相反的样子”。

我现在越来越多地发现,内心严重的分裂,甚至精神分裂症,就是这样发生的。

假若一个家庭是极端家长制的,那么故事往往这样进展:

权力狂(常是父母,偶尔是家中的长子或长女)极力向下施加压力,让别人服从于他。

因各种资源掌握在他手中,并且,他偏执地追逐这一点,甚至不惜杀人或自杀,于是家庭成员纷纷顺从。

而最后,精神最弱小的,就成了这个权力结构的终端受害者。

终端受害者的精神非常苦闷,他向家人诉说,但家人因为怕麻烦或恐惧,没有一人支持他。

相反,他们都说自己“爱他”,并称,权力狂的一切疯癫行为也是出于“爱”。

这时,他向外部世界求助。可外部世界的所有人同样说着,权力狂“爱他”。

他发现他的痛苦没一个人理解,且所有人都觉得他不该痛苦,他应快乐,并感恩权力狂。

于是,他饱受折磨的灵魂被驱逐到一个角落。

假若他将这些痛苦展现到外部世界,那么他所能居住的角落就只有“异端”、“疯子”、“精神病”的世界。

更可怕的是,这种外部现实也会进入他的内心。

他会驱赶自己的痛苦到心中一个极度阴暗晦涩的角落,结果,他内心也处于极端分裂中。

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

这份痛苦,是他生命最大的真相,它不能被忽视!

可以想见,在特别讲“孝道”的地方,一个孩子,最容易成为权力狂家庭的受害者。

他被父母伤害,但所有家人说,父母是爱你的,你不该有痛苦。到了社会上,大家也这么说。去看书,书上也这么说。最后,他只能分裂。

有时,是一个学生受了老师的伤害,但学校不给他支持。回到家,父母也说,老师虐待你是教育你。书中也这么说。最后,他也得分裂。

在严重重男轻女的社会,一个女性,也容易有这样的结果。

她的痛苦,不能到任何地方诉说,任何人都会用一套奇特的、绕了很多弯的逻辑来告诉她:别人没有错,错在你。

譬如印度,被强奸的女性都不能报警,因报警只会招来警察奚落、甚至被警察强奸。最后,她也只能分裂。

我写这些文字,绝非说,所有的精神分裂都源自这种现象。

我只是看到,我了解的一些内心分裂甚至精神分裂的人,活在这样的一个氛围中。

对他们而言,系统性的被迫害妄想是非常真实的。因为的确是,家庭系统或社会系统构成了一个否定他、打压他、乃至迫害他的系统。

所以,最可怕的事情就是,无论走到哪里,别人都说,虐待你的人是爱你的。

请记住,不要轻易说出这样的话。

不要粗暴地进行评判,更不要朝相反的方向说。

试着去“看见”痛苦者的痛苦感受,感受他们真真实实的切肤之痛。

你以为,把虐待说成“爱”,或让他在伤害中看到“爱”的存在,是为了让他看到所谓的正能量。

殊不知,你在将他朝“分裂”的方向推。

精神分析认为,精神分裂症等重型精神疾病的心理因素的源头,在于极度糟糕的母婴关系。

这也可以理解为:

婴儿期的重要感受,不能被母亲看到、不能被确认,于是,这些感受就成为破碎的裂片。

Pieces

婴儿的自我功能

不能“包住”

更谈不上“整合”

这些裂片

不尊重个人的感受,而要维持表面上的和谐,这历来都是中国社会无处不在的经典现象。

前年修正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就是在做这样的事情。

它不仅在法律上要求孩子赡养父母,还要求孩子在“精神上”照顾父母孤独的需求。

赡养,是“事实层面”的东西,法律需要做这样的界定。而后者则是“情绪层面”或“精神层面”的东西。若法律连这也要干预,就实在是管太多了。

并且,它大有这样的气魄 —— 不管父母怎么对待孩子,孩子都得屏蔽自己的感受,无条件孝顺父母。

这也是对人的感受不尊重、且过多干涉的表现。

它终将先制造“精神的分裂”,接着制造“家庭的分裂”。而不是“促进和谐”。

江苏无锡市77岁的老太太储某,成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第一个受益者。她状告女儿女婿,要求他们常回家看看。

最后,胜诉。

新闻报道的照片中,她的女儿默然伫立着,女婿则勉强牵着老太太的手。

周围人有千般表情,但没有一个表现出清晰的愤怒或清晰的喜悦,因这本来就是一笔“糊涂账”。

若父母不够爱孩子,亲密建立不起来,常回家看看就不可避免地只是一个“面子”上的东西,而不会有实质的“亲密”。

写这一系列微博,一是因一些个案的累积,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一事件:

重庆一个9岁女孩,没按照父亲要求择菜,被父亲训斥。她反驳,却遭父打耳光。

但在学校的“孝德”课上,竟被老师教导,在一千人面前向父亲下跪并求原谅。

这就是在女孩心里制造巨大“分裂”。

所幸的是,网络上对这种教育一片骂声,但最初报道此事的《重庆商报》仍然称此事很感人。

在这类环境下长大的孩子,难免会逃避“常回家看看”的事,而法律,管得太多了。

最后强调一句话: 

感受被看到,就是最好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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