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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儿子劳里上幼儿园的第一天。他正式告别了灯芯绒背带裤扎围嘴的行头,换上了蓝色牛仔裤系腰带的装束。早上,我看着他和隔壁的小姐姐一起出门。在我看来,这一幕明明就是宣告我生命中的一个时代的结束。我那嗓音甜美的托儿所小家伙将被一个穿着长长的裤子,走起路来大摇大摆的小屁孩取代。而就在刚刚,这个小屁孩甚至忘记了在路的拐角处停下来跟我挥手告别。

他回到家时跟以前没什么两样——砰地一声打开前门,帽子扔在地板上,声音刺耳地喊道:“家里有人吗?”午餐时,他无礼地对爸爸说着话,还弄洒了小妹妹的奶瓶。“今天在幼儿园过得怎么样?”我问道,故意装出很随意的语气。“挺好的,”他说。

“你学到了什么吗?”爸爸问道。劳里冷冷地注视着爸爸,回答说:“我并不是什么都没学到。”“那学到了什么?”我接着问道。“什么也没学到。”

“老师打了一个男孩的屁股,”劳里说,说话时嘴里还吃着面包和黄油。“因为他很淘气,”他补充说,嘴巴里塞得满满的。“他做了什么?”我问,“他是谁?”劳里想了想,说:“他叫查尔斯,特别淘气。老师打了他的屁股,然后让他罚站。他太不懂事了。”“他做了什么?”我再次问道。但此时劳里已经从椅子上滑下来,拿了一块饼干,跑掉了。根本没有理睬他爸爸对他说:“小子,先回来回答你妈妈的问题!”

第二天午餐时,劳里一坐下就开始说:“嗯,今天查尔斯又犯错了。”他边说边咧着嘴笑,“今天查尔斯把老师打了。”“天哪,”我说。“我猜他又被打屁股了吧?”“肯定啊,”劳里说。“查尔斯为什么打老师?”我问道。“因为老师想让他用红色蜡笔涂色,”劳里说,“而查尔斯却想用绿色蜡笔涂色,所以他打了老师,然后他就被老师打屁股了。老师还对全班说谁也不许跟他玩,但没人听老师的。”

第三天,也就是劳里上幼儿园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三,查尔斯用跷跷板磕到了一个女孩的头,而且女孩的头流血了。老师罚他下课后不许离开教室。星期四,查尔斯在故事时间被老师罚站,因为他不停地跺地板。星期五,查尔斯被罚不许使用黑板,因为他乱扔粉笔。

“你觉得幼儿园会怎么处理查尔斯?”爸爸问劳里。劳里故作事故地耸了耸肩,说:“我猜他会被开除”。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三和星期四跟平常一样——查尔斯在故事时间大喊大叫;打了一个男孩的肚子,还把他打哭了。星期五,查尔斯被罚放学后不许回家,而且全班都得跟他一起受罚。

从第三个星期开始,“查尔斯”已经成为我们家一项不成文的“制度”——整个下午,婴儿都在哭闹,跟查尔斯一样;劳里把他的玩具货车装满泥巴在厨房里拖来拖去,跟查尔斯一样;甚至连孩子爸爸都用肘部挂住电话线,然后把桌子上的电话、烟灰缸和一盆花一起拉扯到地板上,就在那一刹,他看上去跟查尔斯一模一样。

第三和第四个星期,查尔斯似乎有些洗心革面。第三个星期的一天,午餐时劳里一脸严肃地汇报了查尔斯的近况:“查尔斯今天的表现非常好,老师还奖励了他一个苹果。”“什么?”我说。然后,孩子爸爸小心翼翼地补充说:“你是说查尔斯吗?”“是查尔斯没错,”劳里回答说。“他帮老师分发了蜡笔,还帮老师把书本收了上来。老师夸他是个好帮手。”“发生了什么?”我怀疑地问道。“他成了老师的帮手,就是这样。”劳里回答说,然后耸了耸肩。

“对于查尔斯来说,这可能是真的吗?”那天晚上我问孩子爸爸,“这样的事情可能发生吗?”“那就拭目以待吧。”他冷笑地说道,“当你要对付一个像查尔斯这样的孩子时,这可能意味着他只是在策划更多的捣蛋行动。”他似乎是正确的。仅仅不到一个星期,一切又都恢复正常了,查尔斯依旧是那个可怕的熊孩子。

“下周开家长会。”一天晚上我告诉孩子爸爸说,“我要在家长会上见见查尔斯的母亲。”“问问她查尔斯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孩子爸爸说,“我想知道怎么回事。”“嗯,我也想知道。”我说。

家长会那天晚上,我要出发时孩子爸爸陪我一起来到了门口。“家长会结束后邀她出来喝杯茶,”他说,“我想见见她。”“嗯,只要她到场,”我虔诚地说。“她肯定去,”孩子爸爸说,“我想象不到,如果查尔斯母亲不到场,他们怎么开这个家长会。”家长会上,我焦躁不安地坐在那里,用目光扫视着每一个放松且安详的面孔,试图找出哪一个面孔背后隐藏着查尔斯的秘密。

我们没有从任何一张脸上发现足够的证据。也没有人站起来为她儿子的行为道歉。甚至没有人提到查尔斯。家长会结束后,我找到了劳里的幼儿园老师。她手里拿着一个盘子,里有放着一杯茶和一块巧克力蛋糕;我手里的盘子里有一杯茶和一块棉花糖蛋糕。

我们小心翼翼地微笑着朝着彼此走去。“我一直都很想见到您,”我说。“我是劳里的母亲。”“我们都对劳里很感兴趣。”她说。“嗯,他确实很喜欢幼儿园,”我说,“他总是在跟我们说幼儿园的事情。”“孩子刚上幼儿园一个星期前后,肯定需要多花些精力调整,”她说,“但现在他已经成了一个很好的小帮手。当然,偶尔也会犯些小错误。”“劳里通常会很快调整过来的,”我说,“我想有时候他可能是受到查尔斯的影响了。”“查尔斯?”“是的,”我笑着说,“您肯定在幼儿园被查尔斯这孩子搞得手忙脚乱吧。”“查尔斯?”她说,“我们幼儿园没有查尔斯这个孩子啊!”

【作者简介】

雪莉·杰克逊(Shirley Jackson,1919–1965年),一位美国小说家和短篇故事家。大多数作品以邪恶为主题,邪恶背后暗藏了变态的心理或超自然的力量。她最著名的小说是《彩票》(1948年),作品用一种令人迷惑的直白方式对人类的残酷和愚昧进行了讽喻。杰克逊出生于旧金山,1940年从锡拉丘兹大学毕业。

她的小说包括:

《上吊的人》(Hangsaman)(1951年)、《鬼屋传奇》(The Haunting of Hill House)(1959年)和《我们一直住在城堡里》(We Have Always Lived in the Castle)(1962年)。《与野人同居》(Life Among the Savages)(1953年)和《抚养魔鬼》(Raising Demons)(1957年)是有关她的家庭生活的幽默作品。《雪莉·杰克逊的魔力》(The Magic of Shirley Jackson)(1966年)是她的一部作品集。

 

雪莉·杰克逊(Shirley Jackson)堪称一位再次扬名的美国恐怖小说作家,她的儿子解释了母亲即便已经离世却还是这般具有吸引力的原因。

离世51年后,我的母亲雪莉似乎又成为了文坛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近十年来,雪莉·杰克逊的小说和故事引发了人们的兴趣。但最近,看到改编自她同名小说《古堡惊魂》(We Have Always Lived in the Castle)的电影布景时,我依然感到很震惊。

电影主要的取景地就在威克洛郡一座有三百年历史的庄园里,导演尽可能的还原了我母亲书中所描述的场景。导演斯泰西·帕松(Stacie Passon)的显示器控制台上放着原著的一份精美副本,她两眼放光地说:“这部电影绝对不会让热爱原著的读者失望的。”

的确,斯泰西所拍的这部电影极大地忠实于原著,那些年轻演员都展现出了高超的演技。那些年轻演员们都偷偷告诉我,他们都读过这本书,并为之着迷,也有人说他们还读了杰克逊其它的小说和故事。雪莉如果还在世,一定会很喜欢那里——这是一种奇特的经历:你所熟悉的、印于纸上的人物形象突然活生生地出现在你的面前,穿着打扮和你想象的一模一样,嘴里还说着你十分熟悉的话语。

作为母亲作品所有权的代理人,我很开心可以看到她在世界范围内如此受欢迎。她的小说不断被翻译成多种语言版本,我每天都会收到新的请求。她早期的两个短篇小说——《摸彩》(雪莉迄今为止最著名的短篇小说)和《查尔斯》,是英语语言文学作品选集中出现率最高的小说,也是大部分美国高中的必读文本。

雪莉在当时很受追捧。而近年来,她的作品开始受到国际文学评论家们越来越多的审视和赞扬。一些关于她的人物传记也出版了,包括最近那本由优秀作家露丝·富兰克林(Ruth Franklin )写的《雪莉·杰克逊:备受困扰的人生》。她的小说和故事多次被改编为电影、电视剧、舞台剧、音乐剧、有声读物以及巡回演出的芭蕾剧。

雪莉·杰克逊的有些小说绘让你脊背发凉,阴郁沮丧,有些则会逗得你笑出泪花。她能够自如运用不同风格和口吻来进行创作。除了严肃风格的小说和故事,雪莉也写了很多有趣的小故事,还有两本关于我们家庭的幽默滑稽类的作品,这两本书还成为了畅销书。

与人们有时对她的描述不同,我母亲是一位非常热情,有爱心,幽默,善良的人,她总是能给周围的人带来欢乐。在家庭的晚饭对话时间里,她是全家最才思敏捷的人。她总是开车去接我们放学,有时还会悄悄跑来看看我们的情况;学校有表演和其它活动,她都会出席;家里的晚饭总是做得准时又美味。

她很喜欢棒球——她是纽约巨人队的球迷,爱看布鲁克林道奇队的比赛,本人还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击球手(我朝她扔过一个快球)。她喜欢烹饪,喜欢举办晚宴。

雪莉并不是所谓的“幽灵作家”。她是一名职业作家,一有时间就在那里写小说,那些小说和故事就从她的那架皇家打印机里诞生了。她为自己的作家身份而骄傲并以此谋生。这是一项非常辛苦的工作。在五十年代是很具有挑战性的。当雪莉被送往医院,即将生下我弟弟时,登记员询问她的职业。她很自豪的说,“我是一名作家”,还重复了好几次。登记员说,“好吧,那我就填家庭主妇好了”。我们上学的时候,早上、傍晚和夜里就是雪莉的写作时间。

我的童年记忆充斥着父母打字机发出的声响,嗒嗒的声音通常会响一夜,打到每一行最后一个字时总会发出一声不可避免的响亮敲击。家里随处都会放着铅笔和便条本,母亲做家务时经常停下来记录灵感。她的身份就是作家,即使是在做晚饭也是如此。

目前,雪莉的17部作品都已出版,除了此前一年半里陆续出版的三本新书外,还重印了一些令读者印象深刻的经典作品。她的小说《鬼入侵》被认为是有史以来最优秀的鬼故事之一,尽管其中并没有鬼出现。

与许多优秀作家一样,我母亲的作品并未销声匿迹,她又重新获得了关注,受到了无数忠实粉丝、作家以及新读者们的热烈欢迎。作为一名作家和女权主义者,她领先于时代,她的作品也再次引发了世界读者的共鸣。在20世纪作品还重获新生的作家为数不多,雪莉作为其中之一,已经赢得了她应有的地位。我想,如果她知道,一定会非常开心的。

在一定的意义上,孩子都是自发的哲学家。他们当然并不知道什么是哲学,但是,活跃在他们小脑瓜里的许多问题是真正哲学性质的。我相信,就平均水平而言,孩子们对哲学问题的兴趣要远远超过大多数成人。

这一方面是因为,从幼儿期到青春期,正是一个人的理性开始觉醒并逐渐走向成熟的时期,好奇心最强烈,求知欲最旺盛。另一方面,展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在这个阶段内,生命的生长本身就不断带来对人生的新的发现,看世界的新的角度,使他们迷乱和兴奋,也使他们困惑和思考。哲学原是对世界和人生的真相之探究,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恰是发生这种探究的最佳机会。

然而,在多数人身上,随着年龄和阅历增长,曾经有过的那种自发的哲学兴趣似乎完全消失了,岁月把一个个小哲学家改造成了大俗人。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孩子周围的大人——包括家长和老师——要负相当的责任。

据我所见,对于孩子提出的哲学问题,大人们普遍以三种方式处理,一是无动于衷,认为不值得理睬;二是粗暴地顶回去,教训孩子不要瞎想;三是自以为是,用一个简单的答案打发孩子。在大人们心目中,对世界和人生的思考太玄虚,太无用,功课、考试、将来的好职业才是正经事。在这种急功近利的氛围中,孩子们的哲学兴趣不但得不到鼓励,而且往往过早地遭到了扼杀。

哲学到底有用还是无用,要回答这个问题,关键是如何看待所谓用。如果你只认为应试、谋职、赚钱是有用,那么,哲学的确没有什么用。可是,如果你希望孩子成为一个真正优秀的人,那么,哲学恰恰是最有用的。人类历史上的一切优秀者,不管是哪一个领域的,必是对世界和人生有自己广阔的思考和独特的理解的人。一个人只有小聪明而没有大智慧,却做成了大事业,这样的例子古今中外都不曾有过呢。

所以,如果你真正爱孩子,关心他们的前途,就应该把你自己的眼光放得远一点。不要挫伤孩子自发的哲学兴趣,而要保护和鼓励,而最好的鼓励办法就是和他们一起思考和讨论。事实上,任何一个真正的哲学问题都不可能有所谓标准答案,可贵的是发问和探究的过程本身,使我们对那些根本问题的思考始终处于活泼的状态。

缆车又颠了一下就停了。开不过去啦,大雪给风刮得严严实实地积在车道上。冲刷高山裸露表层的狂风把面上的雪刮成一层坚硬的雪壳。尼克正在行李车厢里给滑雪板上蜡,他把靴子塞进靴尖铁夹里,牢牢扣住夹子。他从车厢边跳下,跳在硬邦邦的雪壳上,来一个弹跳旋转就蹲下身子,撑着滑雪杖,一溜烟滑下山坡。

乔治在下面白雪上时期时落,转眼就落得不见人影了。尼克顺着陡起陡伏的山坡滑下去时,这股冲势加上猛然下滑,把他弄得浑然忘却一切,只觉得身子有一股飞翔、下坠的奇妙感。他挺起身,稍稍来个上滑姿势,一下子他又往下滑,往下滑,冲下最后一个陡峭的长坡,越滑越快,越滑越快,积雪似乎从他脚下纷纷掉落。他一边蹲下身子,几乎坐到滑雪板上,一边尽量把重心放低,只见飞雪犹如沙暴,扑面而来,他知道速度太猛了。但他稳住了。他决不失手摔下来。随即一团被大风刮进坑里的柔软的雪把他绊倒了,滑雪板磕磕绊绊,他接连翻了几个筋斗就动弹不得了,觉得活象只挨了枪子的兔子,两腿交叉,滑雪板朝天翘起,鼻子耳朵里都是雪。

    乔治站在坡下稍远的地方,噼噼啪啪的掸去风衣上的雪。

    “你的姿势真美妙,尼克,”他对尼克大声叫道。“那堆烂糟糟的雪真该死。把我也这样绊了一交。”

    “在峡谷滑雪不知什么生味儿?”尼克仰天躺着,乱踢滑雪板,挣扎站起来。

    “你得靠左滑。因为谷底有堵栅栏,所以飞速冲下去得来个大旋身。”

    “等等再说吧,咱们一起去滑。”

    “不,你赶快先去吧。我想看你滑下峡谷。”

    尼克·亚当斯赶过了乔治,宽阔的背部和金黄的头发上还隐隐有点雪,他的滑雪板开始先侧滑,再一下子猛冲下去,把晶莹的雪糁儿擦得嘶嘶响,随着他在起伏不定的峡谷里时上时下,看起来象浮上来又沉下去。他坚持靠左滑,末了,正当他冲向栅栏时,就紧紧并拢双膝,象拧紧螺旋似的旋转身子,滑雪板向右来个急转弯,扬起滚滚白雪,然后才慢慢减速,跟山坡和铁丝栅栏平行滑驶。

    他抬头看看山上。乔治正屈膝,用外旋身姿势滑下山来;一条腿在前面弯着,另一条腿在后面拖着;滑雪板象虫子的细腿那样荡着,杖尖触到地面,掀起阵阵白雪,最后,他一腿下跪,一腿拖随,整个身子就来个漂亮的右转弯绕了过来,蹲着滑行,双腿一前一后,飞快移动,身子探出,防止旋转,两支滑雪杖象两个光点,把弧线衬托得更突出,一切都笼罩在漫天飞舞的白雪中。

    “我就怕大转身,”乔治说,“雪太深了。你做的姿势真美妙。”

    “我的腿也做不来外旋身,”尼克说。

    尼克用滑雪板把铁丝栅栏最高一股铁丝压低了,乔治就滑了过去。尼克跟他来到大路上。他们沿路屈膝滑行,冲进一片松林。路面结着光亮的冰层,给拖运木料的骡马队弄脏了,染得一片橙红,一片烟黄的。两个人一直沿着路边那片雪地滑行。大路陡的往下倾斜通往小河,然后又笔直上坡。他们在林子里看得见一长排饱经风吹雨打,屋檐低矮的房子。从林子里看,这房子泛黄了。走近一看,窗框漆成绿色。油漆在剥落。尼克用一支滑雪杖把滑雪板的夹子敲松,踢掉滑雪板。

    “咱们还是随身带着滑雪板上去好,”他说。

    他扛着滑雪板,爬上陡峭的山路,边爬边把靴跟的铁钉扎进冰封的立脚点。他听见乔治紧跟在后,一边喘息,一边跺掉靴跟上的雪。他们把滑雪板堆放在客栈墙边,相互掸掉各人裤子上的雪,把靴子蹬蹬干净才走进去。

    客栈里黑古隆咚的。一只大瓷炉在屋角亮着火光。天花板低矮。屋子四边酒渍斑斑的暗黑色桌子后面都摆着光溜溜的长椅。两个瑞士人坐在炉边,一边抽着烟斗,一边喝着两杯混浊的新酒。尼克和乔治脱去茄克衫,在炉子另一边靠墙坐下。隔壁房里的歌声停了,一个围着蓝围裙的姑娘走出门来看看他们想要什么。

    “一瓶西昂酒,”尼克说,“行不行,吉奇?”

    “行啊,”乔治说。“你对酒比我内行。我什么酒都爱喝。”

    那姑娘出去了。

    “没一项玩意儿真正比得上滑雪的吧,”尼克说。“你滑了老长一段路头一回歇下来的时候就有这么个感觉。”

    “嘿,”乔治说。“真是妙不可言。”

    那姑娘拿酒进来,他们开来开去打不开瓶塞。最后还是尼克打开了。那姑娘出去,他们听见她在隔壁房里唱德语歌。

    “酒里那些瓶塞渣子没关系,”尼克说。

    “不知她有没有糕点。”

    “咱们问问看。”

    那姑娘进屋,尼克看见她围裙鼓鼓地遮着大肚子。不知她先头进来时我怎么没看见,他心想。

    “你唱什么?”他问她。

    “歌剧,德国歌剧。”她不愿谈论这话题。“你们要吃的话,我们有苹果馅奶酪卷。”

    “她不大客气啊,是不?”乔治说。

    “啊,算了。她不认识咱们,没准儿当咱们拿她唱歌开玩笑呢。她大概是从讲德语的地区来的,呆在这里脾气躁,后来没结婚肚子里就有了孩子,她脾气才躁了。”

    “你怎么知道她没结婚?”

    “没戒指啊。见鬼,这一带的姑娘都是弄大了肚子才结婚的。”

    门开了,一帮子从大路那头来的伐木工人进了屋,在屋里把靴子上的雪跺掉,身上直冒水气。女招待给这帮人送来了三升新酒,他们分坐两桌,抽着烟,不作声,脱了帽,有的背靠着墙,有的趴在桌上。屋外,运木雪橇的马偶尔一仰脖子,铃铛就清脆地丁丁当当响。

    乔治和尼克都高高兴兴。他们两人合得来。他们知道回去还有一大段路程呢。

    “你几时得回学校去?”尼克问。

    “今晚,”乔治答。“我得赶十点四十分从蒙特罗开出的车。”

    “我真希望你能留下,明天咱们就能去滑雪了。”

    “我得上学啊,”乔治说。“哎呀,尼克,难道你不希望咱们能在一起闲逛吗?带上滑雪板,乘上火车,到哪儿滑个痛快,滑好上路,找客栈投宿,再一直穿过奥伯兰,直奔瓦莱,跑遍恩加丁,随身背包里只带修理工具和替换内衣和睡衣,学校啊什么的,统统管他妈的。”

    “对,就那样走遍施瓦兹瓦德。哎呀,好地方啊。”

    “就是你今年夏天钓鱼的地方吧?”

    “是啊。”

    他们吃着苹果馅奶酪卷,喝光了剩酒。

    乔治仰身靠着墙,闭上眼。

    “喝了酒我总是这样感觉,”他说。

    “感觉不好?”尼克问。

    “不。感觉好,只是怪。”

    “我明白,”尼克说。

    “当然,”乔治说。

    “咱们再来一瓶好吗?”尼克问。

    “我不喝了,”乔治说。

    他们坐在那儿,尼克双肘撑在桌上,乔治往墙上颓然一靠。

    “海伦快生孩子了吧?”乔治说,身子离开墙凑到桌上。

    “是啊。”

    “几时?”

    “明年夏末。”

    “你高兴吗?”

    “是啊。眼前。”

    “你打算回美国去吗?”

    “八成要回去吧。”

    “你想要回去吗?”

    “不。”

    “海伦呢?”

    “不。”

    乔治默默坐着。他瞧瞧空酒瓶和空酒杯。

    “真要命不是?”他说。

    “不。还说不上,”尼克说。

    “为什么?”

    “我不知道,”尼克说。

    “你们今后在美国要一块儿滑雪吗?”乔治说。

    “我不知道,”尼克说。

    “山不多,”乔治说。

    “不,”尼克说,“岩石太多。树木也太多,而且都太远。”

    “是啊,”乔治说,“加利福尼亚就是这样。”

    “是啊,”尼克说,“我到过的地方处处都这样。”

    “是啊,”乔治说,“都是这样。”

    瑞士人站起身,付了帐,走出去了。

    “咱们是瑞士人就好了,”乔治说。

    “他们都有大脖子的毛病,”尼克说。

    “我不信,”乔治说。

    “我也不信,”尼克说。

    两人哈哈大笑。

    “也许咱们再也没机会滑雪了,尼克,”乔治说。

    “咱们一定得滑,”尼克说,“要是不能滑就没意义了。”

    “咱们要去滑,没错儿,”乔治说。

    “咱们一定得滑,”尼克附和说。

    “希望咱们能就此说定了,”乔治说。

    尼克站起身,他把风衣扣紧。他朝乔治弯下身子,拿起靠墙放着的两支滑雪杖。他把一支滑雪杖戳在地上。

    “说定了可一点也靠不住,”他说。

    他们开了门出去了。天气很冷。雪结得硬邦邦。大路一直从山上通到松林里。

    他们把刚才搁在客栈墙跟前的滑雪板拿起来。尼克戴上手套。乔治已经扛看滑雪板上路了。这下子他们可要一起跑回家了。

后记

这本书里的大部分篇章都是2015年《钟山》上的专栏,这是我的第一个专栏。 我惧怕专栏,那种倒计时的日子我一天也不想过。2014年的年底,我之所以答应《钟山》的主编贾梦玮,那是因为2013年我去了南京大学了。我有了一些讲稿,手里有粮,心里就不慌。

    我要感谢南大,南京大学没有逼着我上课,只要求我每学期开些讲座。讲座不是课堂,更不是课程,准备起来要容易得多。我的重点是文本分析,假设的对象却是渴望写作的年轻人。这个假设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分析的方法。分析有多种式样,有美学的分析,有史学的分析,我所采取的是实践的分析,换句话说,我就是想告诉年轻人,人家是怎么做的,人家是如何把“事件”或“人物”提升到“”那个高度的。老实说,我做实践分析相对来说要顺手一些,毕竟写了那么多年了,有些东西是感同身受的。

    作品是作家写的,一个人要成为一个作家,从“构成”这个角度来说到底需要哪些要素,这个也没有固定的说法。“国际上”通行的说法是:性格、智商、直觉和逻辑。说到这里我的话其实也就说明白了,我在讲解小说的时候,大部分时候围绕的就是作家四要素。它是不是合适?我不知道。我所知道的是,它也许比“时代背景”——“段落大意”——“中心思想”更接近小说。是的,我渴望年轻人更接近一些。拿着望远镜去阅,我们很可能什么都看不见。

    突然想起了一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好。“一千个”读者不可能只有“一个”哈姆雷特。文学从不**,它自由,开放,充满了弹性。但是我也想强调,“亿万个”读者同样不可能有“亿万个”哈姆雷特。文学有它的标准和要求。我渴望我的这本书可以抵达文学的千分之一。

    附带着回答两个问题:一、有人问,你的讲稿为什么只谈短篇小说而很少涉及中长篇呢?这是由讲座的特性决定了的。一次讲座只有两个小时,时间很短,我以为分析一篇短篇小说是合适的。二、也有人问,你怎么就那么啰唆?人家的小说只有一千多字,你怎么能一口气说上一万多字的呢?这也是由讲座的特性决定了的,一次讲座有两个小时,时间很长,我总不能说“这篇小说好,非常好”,然后就走人。

    2016年7月17日于南京龙江

附录

我读《时间简史》

    在经典广义相对论中,因为所有已知的科学定律在大爆炸奇点处失败,人们不能预言宇宙是如何开始的。 宇宙可以从一个非常光滑和有序的状态开始。这就会导致正如我们所观察到的、定义很好的热力学和宇宙学的时间箭头。但是,它可以同样合理地从一个非常波浪起伏的无序状态开始。那种情况下,宇宙已经处于一种完全无序的状态,所以无序度不会随时间而增加。或者它保持常数,这时就没有定义很好的热力学时间箭头;或者它会减小,这时热力学时间箭头就会和宇宙学时间箭头相反。

    ——霍金《时间简史》第九章《时间箭头》

    我一点也不怀疑专业人士可以读懂这样的论述,可是,我读不懂。因为读不懂,我反而喜欢这样的语言。我不知道这样的阅读心理是不是健康,——就一般的情况而言,一个人去读他完全读不懂的东西多多少少有一点自虐,很变态。可我依然要说,我并不自虐,也不变态。因为我知道,喜爱读《时间简史》的人是海量的,——在西方尤其是这样。我和许多人讨论过这本书,有一句话我问得特别多:“你读得懂吗?”得到的回答令人欣慰:“读不懂。”我很喜欢这个回答,直截了当。迄今为止,我还没有遇上能够读懂《时间简史》的人,可我并没有做这样的询问:“读不懂你为什么还要读?”因为我知道,这样问很愚蠢。

    读读不懂的书不愚蠢,回避读不懂的书才愚蠢。

    《时间简史》这本书我读过许多遍,没有一次有收获。每一次读《时间简史》我都觉得自己在旅游,在西藏,或者在新疆。窗外就是雪山,雪峰皑皑,陡峭、圣洁,离我非常远。我清楚地知道,我这辈子都不可能登上去。但是,浪漫一点说,我为什么一定要登上去呢?再浪漫一点说,隔着窗户,远远地望着它们“在那儿”,这不是很好么?

    那一年的四月,我去了一趟新疆,隔着天池,我见到了群峰背后的博斯腾峰。它雪白雪白的,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出结晶体才有的炫目的反光。天上没有云,博斯腾峰彻底失去了参照,它的白和它的静让我很难平静。我就那么望着它,仿佛洞穿了史前。在那个刹那,我认准了我是世界上最圆满的人,唯一的遗憾是我不是石头,——可这又有什么可以遗憾的呢?我不是石头,我没有站在天池的彼岸,这很好的。当然,我流了一滴小小的眼泪。无缘无故的幸福就这样铺满了我的心房。

    和霍金相比,爱因斯坦更像一个小说家。我喜欢他。许多人问爱因斯坦,相对论到底是什么?和许许多多伟大的人物一样,爱因斯坦是耐心的。每一次,爱因斯坦都要不厌其烦地解释他的相对论。但是,情况并不妙,权威的说法是,在当时,可以理解相对论的人“全世界不会超过五个”,怀疑爱因斯坦的人也不是没有。最为吊诡的一件事是这样的,1905年,《论动体的电动力学》的编辑其实也没能看懂。天才的力量就在这里:看不懂又有什么关系呢?既然看不懂,那就发表出来给看得懂的人看呗,哪怕只有五个。

    人类的文明史上最伟大的一次见面就这样发生了:爱因斯坦,还有居里夫人,——两座白雪皑皑的、散发着晶体反光的雪峰走到一起了。他们是在一个亭子里见面的。《爱因斯坦传》记录了两座雪峰的见面。根据在场的人回忆,他们的交谈用的是德语。所有在场的人都精通德语,但是,没有一个通晓德语的人能听明白爱因斯坦和居里夫人“说的是什么”。是的,他们只是说了一些语言。

    然而,在普林斯顿,爱因斯坦这样给年轻的大学生解释了相对论——

    一列火车,无论它有多快,它也追不上光的速度。因为火车越快,它自身的质量就越大,阻力也就越大。火车的质量会伴随火车速度的变化而变化。火车的质量是相对的,它不可能赶上光。(大意)

    当我在一本书里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我高兴得不知所以,就差抓耳挠腮了。我居然“听懂”相对论了。这是我创造的一个奇迹。但是,我立即就冷静下来了,我并没有创造奇迹。理性一点说,爱因斯坦的这番话一头驴都能听得懂。我只能说,在爱因斯坦用火车这个意象去描绘相对论的时候,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在那个刹那,爱因斯坦和歌德是同一个人,也许,从根本上说,他们本来就如同一个人。他们之所以是两个人那是上帝和我们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上帝给了我们两只瞳孔。上帝在我们的一只瞳孔里装着歌德,另一只瞳孔里却装着爱因斯坦。一个玩笑,而已。

    但问题是,只有在爱因斯坦诞生了相对论这个伟大思想的时候,他的眼前才会出现一列“追赶光的火车”,在爱因斯坦还没有诞生相对论这个伟大的思想之前,他最多只能算一个土鳖版的马雅可夫斯基——火车

    你是光

    在奔向太阳——

    你列席了宇宙最为重要的

    一次会议

    你拼命鼓掌我没有读过《关于光的产生和转化的一个试探性观点》《分子大小的新测定方法》《热的分子运动所要求的静液体中悬浮粒子的运动》《物体的惯性同它所含的能量有关吗?》。不,我不会去读这些。再自虐、再变态我也不会去读它们。可话也不能说死了,说不定哪一天我也会读的。

    该说一说毕加索,我那位西班牙本家了。毕加索几乎就是一个疯子。他疯到什么地步了呢?在晚年,他说他自己就是“一个骗子”,他说自己根本就没有绘画的才能,他所有的作品都是“胡来”;所谓的“立体派”,压根就是一个不存在的东西。全世界都被他“骗了”。

    我不知道毕加索是不是“骗子”,我更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自己是“骗子”。但是,有一点我是有把握的,毕加索不是一个疯子。他在晚年说出那样的话也许有他特殊的失望,或者说,特殊的愤怒。千万别以为得到全世界的“认可”他就不会失望、他就不会愤怒。“认可”有时候是灾难性的。——你将不再是你,你只是那个被“认可”的你。“认可”也会杀人的。它会给天才带来毁灭性的绝望。

    毕加索有一个特殊的喜好,他爱读爱因斯坦。毕加索说——

    “当我读爱因斯坦写的一本物理书时,我啥也没弄明白,不过没关系:它让我明白了别的东西。”

    说这句话的人不可能是疯子,至少,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疯,我估计,他的魂被上帝吹了一口气,晃了那么一下。

    ——明白了别的东西?实在是太棒了。

    无论是爱因斯坦或者霍金,他们的领域太特殊了。相对于我们这些芸芸众生而言,他们面对的是一个过于独特的世界。问题是,他们的资质与才华唯有天才可比拟,他们的思想深不可测。然而,无论怎样地深不可测,他们到底还是把他们的思想“表达”出来了。思想和表达只能是一对孪生的兄弟,最为独特的思想一定会导致最为独特的表达,我估计,毕加索一定是给爱因斯坦独特的“表达方式”给迷住了。有时候,“懂”和“不懂”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问题,来不得半点的含糊;而另一些时候,“懂”和“不懂”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一个来自中国乡村的卖大葱的大妈、一个来自中国乡村的修自行车的大叔,完全可以因为意大利歌剧的美妙而神魂颠倒。他们不可以神魂颠倒么?当然可以。神和魂就是用来颠倒的。

    我就是那个来自中国乡村的、上午卖大葱、下午修自行车、晚上写小说的飞宇大叔。

    我喜欢读《时间简史》哪里是求知?哪里是对理论物理感兴趣,我喜欢的只是那些稀奇古怪的语言。语言是这个世界上最为特殊的魔方,所有的奥妙就在于语词与语词之间的组合。它是千变万化的和光怪陆离的。

    一种语词与一种语词构成了政治;

    一种语词与一种语词构成了文学;

    一种语词与一种语词构成了经济;

    一种语词与一种语词构成了军事;

    一种语词与一种语词构成了幸福;

    一种语词与一种语词构成了灾难;

    一种语词与一种语词构成了爱情;

    一种语词与一种语词构成了诅咒;

    一种语词与一种语词构成了滥觞;

    一种语词与一种语词构成了最终的宣判。

    是语词让整个世界分类了,完整了。是语词让世界清晰了、混沌了。语词构成了本质,同时也无情地销毁了本质。语词是此岸,语词才真的是彼岸。语词像黄豆那样可以一颗一颗捡起来,语词也是阴影,撒得一地,你却无能为力。语词比情人的肚脐更安全,语词比鲨鱼的牙齿更恐怖。语词是堆积,语词是消融。语词阳光灿烂,语词深不见底。语词是奴仆,语词是暴君。

    心平气和吧,我们离不开语词。我们离不开语词与语词的组合,那是命中注定的组合。

    是的,毕加索说得多好啊,如果你喜欢读爱因斯坦,你会“明白别的东西”。事实上,阅读最大的魅力就在这里,——我是乞丐,我向你索取一碗米饭,你给了我一张笑脸或一张电影票,仁慈的,你是慷慨的。我接受你的笑,接受你的票,并向你鞠躬致谢。

    我真的不自虐。正如我喜爱文学的语言一样,我也喜爱科学的语言。科学的语言在我的眼里始终散发着鬼魅般的光芒,它的组合方式构成了我的巨大障碍,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它的背后隐藏着求真的渴望,它的语法结构里有上帝模糊的背影。

    自从我知道相对论是一列“追赶光的火车”之后,科学论文在我的眼里就不再是论文,它们是小说。小说,哈,多么糟糕的阅读,多么底下的智商,多么荒谬的认知。然而,天才的科学论文是小说,这是真的。

    爱因斯坦告诉我们,“空间—时间”并不是一个平面,它是“有弧度”的,“弯曲”的。他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时间—空间”其实就是一张阿拉伯飞毯,因为翱翔,它的角“翘起来”了。我们就生活在四只角都翘起来的那个飞毯里头,软绵绵的,四周都是云。这可比坐飞机有意思多了。我要说,“时间—空间”真他妈的性感,都翘起来了。

    在我还是一个少年的时候,一本科学图书告诉我:宇宙在时间上是无始无终的;在空间上是无边无际的。这是多么无聊的表述。但是,不管怎么说,宇宙的两大要素是确定了的,第一,时间,第二,空间。作为一个人,我要说,人类所有的快乐与悲伤都和时间和空间的限度有关。我要住更大的房子,我要开更快的汽车,我要活更长的寿命。是的,都渴望自己在时间和空间这两个维度上获得更大的份额。

    顾拜旦是了不起的。是他建立了现代奥林匹克。我要说,现代奥林匹克的精神满足的不是人类的正面情感,相反,是负面的。它满足的是我们的贪婪。现代奥林匹克的精神在本质上其实就是两条:第一,争夺更多的空间;第二,用最短的时间去争夺最大的空间。现代奥林匹克的精神伟大就伟大在这里,它把贪婪合法化了、游戏化了。它不是灭绝贪婪,而是给贪婪“以出路”“上规矩”,也就是制定游戏的规则。于是,贪婪体面了,贪婪文明了,贪婪带上了观赏性。最关键的是,现代奥林匹克有效地规避了贪婪所带来的流血、阴谋、禁锢和杀戮。它甚至可以让争夺的双方变成永恒的朋友。

    看看所谓的“世界纪录”吧,它不是空间上的数据就是时间上的数据。而那些既不能争夺时间也不能争夺空间的项目就更有意思了,它们会把你限定在假设的时间与空间里头。就这么多的时间、就这么大的空间,很公平。你们玩吧,最能够利用时间或最能够利用空间的人最终都会变成所谓的“赢家”。我想说的是,这个被争夺的时间与空间其实是虚拟的,这一点很关键,它不涉及你神圣的、不可侵犯的房屋、私人领地;不涉及你妻子、你女儿神圣的、不可侵犯的腹部。所以,兄弟们、姐妹们,来吧,来到现代奥林匹克的旗帜下,打吧,好好打!使劲打!更高,更快,更强。

    在我还是一个乡村儿童的时候,家里一贫如洗。可是,有一件事情却奇怪了,我的母亲有一块瑞士手表,叫“英纳格”。方圆几十里之内,那是唯一的。不是唯一的“英纳格”,是唯一的手表。我爱极了那块“英纳格”,它小小的、圆圆的,散发出极其高级的光芒。“英纳格”,它神奇而又古怪的名字完全可以和“英特纳雄耐尔”相媲美。因为这块表,我崇拜我的母亲。任何人,只要他想知道时间,得到的建议只能是这样的:“去找陈老师。”没有任何人可以质疑我的母亲,我母亲口吻客气而又平淡,其实是不容置疑,这让一个做儿子的备感幸福。——没有人知道什么是时间,没有人知道时间在哪里,我母亲知道,就在她的手腕上。我的母亲是通天的。

    在我的童年我就肯定了一件事,时间是手表内部的一个存在。这存在秘不示人,它类似于“上级的精神”,需要保密。手表的外壳可以证明这一点,它是钢铁,坚不可摧。好奇心一直在鼓动我,我一直渴望着能把那只叫“英纳格”的手表打开来。我知道的,“时间”就在里头,乡村孩子的想象奇特而又干瘪,时间像蛋黄么?像葵花籽么?像核桃仁么?我这样想是合情合理的,因为我不知道手表的本质在它的表面,我一厢情愿地认定了手表的本质在它的内核。——用我的手指头打开“英格纳”,这成了我童年的噩梦。我努力了一回又一回。我的手指头悲壮了,动不动就鲜血淋漓,它们却前赴后继。然而,我没有成功过哪怕一次。等我可以和我的母亲“对话”的时候,母亲告诉我,手表的内部并没有意义,就是零件,最重要的是玻璃罩着的那个“表面”。长针转一圈等于一分钟,短针走“一格”等于五分钟。我母亲的“时间教育”是有效的,我知道了,时间其实不是时间,它是空间。它被分成了许多“格”。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什么时间,所谓的时间,就是被一巴掌拍扁了的汤圆。

    不幸的事情终于在我读高中的时候发生的。——消息说,一个同学从他的香港亲戚那里得到了一块电子表。这是振奋人心的消息。求知欲让我跑了起来,我知道“英纳格”也就是机械的表达方式,我当然希望知道“电子”——这种无比高级的东西——是如何表达的。拿过电子表,一看,电子表的中央有一个屏幕,里头就是一组墨绿色的阿拉伯数字。我吃了一惊。我再也没有想到时间还有这样的一种直接的发式,就是阿拉伯数。我在吃惊之余受到了巨大的打击。——“电子”怎么可以这样呢?一点难度都没有。多么粗俗!多么露骨!多么低级趣味!时间,一个多么玄奥多么深邃的东西,居然用阿拉伯数字给直通通地说出来了。这和阿q对吴妈说“我要和你困觉”有什么两样!我对“电子”失望极了。

    但是,这个世界不只有坏事,也有好事。同样是在高中阶段,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在兴化五日大楼的百货商场里头闲逛。我在柜台里头意外地发现了一款手表。它不是圆的,是长方的。这个造型上的变化惊为天人了。我惊诧,同时也惊喜。上帝啊,在圆形之外,时间居然还有这样一种不可思议的表达方式。谁能想到呢?时间是方的,这太吓人了。——这怎么可能?可是,这为什么就不可能?我被这块长方形的手表感动了好几天,到处宣扬我在星期天下午的伟大发现,“你知道吗,手表也可以是方的”。

    我人生的第一次误机是在香港机场。那是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香港机场的某一个候机大厅里有一块特殊的手表,非常大。但这块手表的特殊完全不在它的大,而是它只有机芯,没有机壳。这是我第一次真正地、完整地目睹“时间”在运行,我在刹那之间就想起了我童年的噩梦。那块透明的“大手表”是由无数的齿轮构成的,每一个齿轮都是一颗光芒四射的太阳。它们在动。有些动得快些,有些动得慢些。我终于发现了,时间其实是一根绵软的面条,它在齿轮的切点上,由这一个齿轮交递给下一个齿轮。它是有起点的,当然也有它的终点。我还是老老实实承认了吧,这个时候我已经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人了,我像一个白痴,傻乎乎的,就这样站在透明的机芯面前。我无法形容我内心的喜悦,太感人了,我为此错过了我的航班。这是多么吊诡的一件事:手表是告诉我们时间的,我一直在看,偏偏把时间忘了。是的,我从头到尾都在“阅读”那块硕大的“手表”,最终得到的却是“别的”。

    回到《时间简史》。我不知道别人是如何阅读《时间简史》的,在我,那是一种非常独特的体验,——我读得极其慢,有时候,为了一页,我会消耗几十分钟。我知道,这样的阅读不可能有所收获,但是,它依然是必须的。难度会带来特殊的快感,这快感首先是一种调动,你被“调动”起来了。我想这样说,一个人所谓的精神历练,一定和难度阅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没有经历过难度阅读的人,很难得到“别的”快乐。我甚至愿意这样说,回避难度阅读的人,你很难指望,虽然难度阅读实在也不能给我们什么。

    2015年4月9日于南京龙江

    货真价实的古典主义

    ——读哈代《德伯家的苔丝》

    阅读是必须的,但我不想读太多的书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这年头的书太多。读得快,忘得更快,这样的游戏还有什么意思?我调整了一下我的心态,决定回头,再一次做学生。——我的意思是,用“做学生”的心态去面对自己想读的书。大概从前年开始,我每年只读有限的几本书,慢慢地读,尽我的可能把它读透。我不想自夸,但我还是要说,在方面,我已经是一个相当有能力的读者了。利用《推拿》做宣传的机会,我对记者说出了这样的话:“一本书,四十岁之前读和四十岁之后读是不一样的,它几乎就不是同一本书。”话说到这里也许就明白了,这几年我一直在读旧书,也就是文学史上所公认的那些经典。那些书我在年轻的时候读过。——我热爱年轻,年轻什么都好,只有一件事不靠谱,那就是。

    我在年轻的时候无限痴迷小说里的一件事,那就是小说里的爱情,主要是性。既然痴迷于爱情与性,我的时候就只能跳着读,我猜想我的阅读方式和刘翔先生的奔跑动作有点类似,跑几步就要做一次大幅度的跳跃。正如青蛙知道哪里有虫子——蛇知道哪里有青蛙——獴知道哪里有蛇——狼知道哪里有獴一样,年轻人知道哪里有爱情。我们的古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它概括的就是年轻人的阅读。回过头来看,我在年轻时读过的那些书到底能不能算作“读过”,骨子里是可疑的。每一部小说都是一座迷宫,迷宫里必然有许多交叉的小径,即使迷路,年轻人也会选择最为香艳的那一条:哪里有花蕊吐芳,哪里有蝴蝶翻飞,年轻人就往哪里跑,然后,自豪地告诉朋友们,——我从某某迷宫里出来啦!

    出来了么?未必。他只是把书扔了,他只是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德伯家的苔丝》是我年轻时最喜爱的作品之一,严格地说,小说只写了三个人物:一个天使,克莱尔;一个魔鬼,没落的公子哥德伯维尔;在天使与魔鬼之间,夹杂着一个美丽的,却又是无知的女子,苔丝。这个构架足以吸引人了,它拥有了小说的一切可能。我们可以把《德伯家的苔丝》理解成英国版的,或者说资产阶级版的《白毛女》:克莱尔、德伯维尔、苔丝就是大春、黄世仁和喜儿。故事的脉络似乎只能是这样:喜儿爱恋着大春,但黄世仁却霸占了喜儿,大春出走(参军),喜儿变成了白毛女,黄世仁被杀,白毛女重新回到了喜儿。——后来的批评家们是这样概括《白毛女》的:旧社会使人变成鬼,新社会使鬼变成人。这个概括好,它不仅抓住了故事的全部,也使故事上升到了激动人心的“高度”。

    多么激动人心啊,旧社会使人变成鬼,新社会使鬼变成人。我在芭蕾舞剧《白毛女》中看到了重新做人的喜儿,她绷直了双腿,在半空中一连劈了好几个叉,那是心花怒放的姿态,感人至深。然后呢?然后当然是“剧终”。

    但是,“高度”是多么令人遗憾,有一个“八卦”的、婆婆妈妈的,却又是必然的问题《白毛女》轻而易举地回避了:喜儿和大春最后怎么了?他们到底好了没有?喜儿还能不能在大春的面前劈叉?大春面对喜儿劈叉的大腿,究竟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新社会把鬼变成了人。是“人”就必然会有“人”的问题,这个问题不在“高处”,不在天上,它在地上。关于“人”的问题,有的人会选择回避,有的人却选择面对。

    《德伯家的苔丝》之所以不是英国版的、资产阶级版的《白毛女》,说白了,哈代选择了面对。哈代不肯把小说当作魔术:它没有让人变成鬼,也没有让鬼变成人,——它一上来就抓住了人的“问题”,从头到尾。

    人的什么问题?人的忠诚,人的罪恶,人的宽恕。

    我要说,仅仅是人的忠诚、人的罪恶、人的宽恕依然是浅表的,人的忠诚、罪恶和宽恕如果不涉及生存的压力,它仅仅就是一个“高级”的问题,而不是一个“低级”的问题。对艺术家来说,只有“低级”的问题才是大问题,道理很简单,“高级”的问题是留给伟人的,伟人很少。“低级”的问题则属于我们“芸芸众生”,它是普世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法绕过去,这里头甚至也包括伟人。苔丝的压力是钱。和喜儿一样,和刘姥姥一样,和拉斯蒂尼一样,和德米特里一样。为了钱,苔丝要走亲戚,故事开始了,由此不可收拾。

    苔丝在出场的时候其实就是《红楼梦》里的刘姥姥,这个美丽的、单纯的、“闷骚”的“刘姥姥”到荣国府“打秋风”去了。“打秋风”向来不容易。我现在就要说到《红楼梦》里去了,我认为我们的“红学家”对刘姥姥这个人的关注是不够的,我以为刘姥姥这个形象是《红楼梦》最成功的形象之一。“黄学家”可以忽视她,“绿学家”也可以忽视她,但是,“红学家”不应该。刘姥姥是一个智者,除了对“大秤砣”这样的高科技产品有所隔阂,她一直是一个明白人,所谓明白人,就是她了解一切人情世故。刘姥姥不只是一个明白人,她还是一个有尊严的人,——《红楼梦》里反反复复地写她老人家拽板儿衣服的“下摆”,强调的正是她老人家的体面。就是这样一个明白人和体面人,为了把钱弄到手,她唯一能做的事情是什么?是糟践自己。她在太太小姐们(其实是一帮孩子)面前全力以赴地装疯卖傻,为了什么?为了让太太小姐们一乐。只有孩子们乐了,她的钱才能到手。因为有了“刘姥姥初进荣国府”,我想说,曹雪芹这个破落的文人就比许许多多的“柿油党”拥有更加广博的人心。

    刘姥姥的傻是装出来的,是演戏,苔丝的傻——我们在这里叫单纯——是真的。刘姥姥的装傻令人心酸;而苔丝的真傻则叫人心疼。现在的问题是,这个真傻的、年轻版的刘姥姥“失贞”了。对比一下苔丝和喜儿的“失贞”,我们立即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喜儿的“失贞”是阶级问题,作者要说的重点不是喜儿,而是黄世仁,也就是黄世仁的“坏”;苔丝的“失贞”却是一个个人的问题,作者要考察的是苔丝的命运。这个命运我们可以用苔丝的一句话来做总结:“我原谅了你,你(克莱尔,也失贞了)为什么就不能原谅我?”

    是啊,都是“人”,都是上帝的“孩子”,“我”原谅了“你”,“你”为什么就不能原谅“我”?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上帝那里,还是性别那里?性格那里,还是心地那里?在哪里呢?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日,我完成了《推拿》。三天之后,也就是五月十二日,汶川地震。因为地震,《推拿》的出版必须推迟,七月,我用了十多天的时间做了《推拿》的三稿。七月下旬,我拿起了《德伯家的苔丝》,天天读。即使在北京奥运会的日子里,我也没有放下它。我认准了我是第一次读它,我没有看刘翔先生跨栏,小说里的每一个字我都不肯放过。谢天谢地,我觉得我能够理解哈代了。在无数的深夜,我只有眼睛睁不开了才会放下《德伯家的苔丝》。我迷上了它。我迷上了苔丝,迷上了德伯维尔,迷上了克莱尔。

    事实上,克莱尔最终“宽恕”了苔丝。他为什么要“宽恕”苔丝,老实说,哈代在这里让我失望。哈代让克莱尔说了这样的一句话:“这几年我吃了许多苦。”这能说明什么呢?“吃苦”可以使人宽容么?这是书生气的。如果说,《德伯家的苔丝》有什么软肋的话,这里就是了吧。如果是我来写,我怎么办?老实说,我不知道。我的直觉是,克莱尔在“吃苦”的同时还会“做些”什么。他的内心不只是出了“物理”上的转换,而是有了“化学”上的反应。

    ——在现有的文本里,我一直觉得杀死德伯维尔的不是苔丝,而是苔丝背后的克莱尔。我希望看到的是,杀死德伯维尔的不是苔丝背后的克莱尔,直接就是苔丝!

    我说过,《德伯家的苔丝》写了三件事,忠诚、罪恶与宽恕。请给我一次狂妄的机会,我想说,要表达这三样东西其实并不困难,真的不难。我可以打赌,一个普通的传教士或大学教授可以把这几个问题谈得比哈代还要好。但是,小说家终究不是可有可无的,他的困难在于,小说家必须把传教士的每一句话还原成“一个又一个日子”,足以让每一个读者去“过”——设身处地,或推己及人。这才是艺术的分内事,或者说,义务,或者干脆就是责任。

    在忠诚、罪恶和宽恕这几个问题面前,哈代的重点放在了宽恕上。这是一项知难而上的举动,这同时还是勇敢的举动和感人至深的举动。常识告诉我,无论是生活本身还是艺术上的展现,宽恕都是极其困难的。

    我们可以做一个逆向的追寻:克莱尔的宽恕(虽然有遗憾)为什么那么感人?原因在于克莱尔不肯宽恕;克莱尔为什么不肯宽恕?原因在于克莱尔受到了太重的伤害;克莱尔为什么会受到太重的伤害?原因在于他对苔丝爱得太深;克莱尔为什么对苔丝爱得那么深?原因在于苔丝太迷人;苔丝怎么个太迷人呢?问题到了这里就进入了死胡同,唯一的解释是:哈代的能力太出色,他“写得”太好。

    如果你有足够的耐心,你从《德伯家的苔丝》的第十六章开始读起,一直读到第三十三章,差不多是《德伯家的苔丝》三分之一的篇幅。——这里所描绘的是英国中部的乡下,也就是奶场。就在这十七章里头,我们将看到哈代——作为一个伟大小说家——的全部秘密,这么说吧,在我阅读这个部分的过程中,我的书房里始终洋溢着干草、新鲜牛粪和新鲜牛奶的气味。哈代事无巨细,他耐着性子,一样一样地写,苔丝如何去挤奶,苔丝如何把她的面庞贴在奶牛的腹部,苔丝如何笨拙、如何怀春、如何闷骚、如何不知所措。如此这般,苔丝的形象伴随着她的劳动一点一点地建立起来了。

    我想说的是,塑造人物其实是容易的,它有一个前提,你必须有能力写出与他(她)的身份相匹配的劳动。——为什么我们当下的小说人物有问题,空洞,不可信,说到底,不是作家不会写人,而是作家写不了人物的劳动。不能描写驾驶你就写不好司机;不能描写潜规则你就写不好导演,不能描写嫖娼你就写不好足球运动员,就这样。

    哈代能写好奶场,哈代能写好奶牛,哈代能写好挤奶,哈代能写好做奶酪。谁在奶场?谁和奶牛在一起?谁在挤奶?谁在做奶酪?苔丝。这一来,闪闪发光的还能是谁呢?只能是苔丝。苔丝是一个动词,一个“及物动词”,而不是一个“不及物动词”。所有的秘诀就在这里。我见到了苔丝,我闻到了她馥郁的体气,我知道她的心,我爱上了她,“想”她。毕飞宇深深地爱上了苔丝,克莱尔为什么不?这就是小说的“逻辑”。

    要厚重,要广博,要大气,要深邃,要有历史感,要见到文化底蕴,要思想,——你可以像一个三十岁的少妇那样不停地喊“要”,但是,如果你的小说不能在生活的层面“自然而然”地推进过去,你只有用你的手指去*。

    《德伯家的苔丝》之大是从小处来的。哈代要做的事情不是铆足了劲,不是把他的指头握成拳头,再托在下巴底下,目光凝视着四十五度的左前方,不是。哈代要做的事情仅仅是克制,按部就班。

    必须承认,经历过现代主义的洗礼,我现在迷恋的是古典主义的那一套。现代主义在意的是“有意味的形式”,古典主义讲究的则是“可以感知的形式”。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平安夜,这个物质癫狂的时刻,我已经有了足够的“意味”,我多么在意“可以感知的形式”。窗外没有大雪,可我渴望得到一只红袜子,红袜子里头有我渴望的东西:一双鞋垫,——纯粹的、古典主义的手工品。它的一针一线都联动着劳动者的呼吸,我能看见面料上的汗渍、泪痕、牙齿印以及风干了的唾沫星。(如果)我得到了它,我一定心满意足;我会在心底喟叹:古典主义实在是货真价实。

    2008年8月于南京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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