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的天气确实酷热似火,然而用“七月流火”来形容7月的炙热则犯了南辕北辙的错误。一些望文生义者以为“七月流火”是个极为文雅的形容天气炙热的词,写作时便信手拈来,编辑又不详察,于是媒体频频使用。比如:“七月流火,何处觅清凉?”、“小城熬过了七月流火”等。就连气象预报员也反复说“七月流火,持续保持高温天气”、“七月流火,酷热难耐”。

其实,“七月流火”并不是表示天气炎热,而是表示天气变凉。《诗经·豳风·七月》称:“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唐代孔颖达为“七月流火”所作的“疏”说是“于七月之中有西流者,是火之星也,知是将寒之渐。”这里的七月是指农历七月,“流”指向下运动,“火”是指星名,即二十八宿中的心宿,又称“大火”。每年农历六月的黄昏时刻,出现于正南方,位置最高,七月以后便渐渐偏西向下沉落,所以叫“流火”。这时酷热开始减退,天气渐渐地凉了起来。

对“七月流火”不求甚解,望文生义而造成错误。类似这样用错词语,包括成语、常用字词、人名、地名等现象,已成为出版物的常见病。托尔斯泰一次在信中诙谐地对一位朋友说,如果有条件,“我就公布一项法令,作家要用一个自己不能解释的词,就剥夺他的写作权利,并且打一百棍。”如此说来,目前我国出版界应被剥夺“写作权利,并且打一百棍”的作者、编者恐怕不在少数,委实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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