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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文嚼字应从意义和声音两方面着眼。上篇我们只谈推敲字义,没有提到声音。声音与意义本不能强分,有时意义在声音上见出还比在习惯的联想上见出更微妙,所以有人认为讲究声音是行文的最重要的功夫。我们把这问题特别另作专篇来讨论,也就因为这个缘故。我们把诗除外,因为诗要讲音律,是人人都知道的,而且从前人在这方面已经说过很多的话。至于散文的声音节奏在西方虽有语音学专家研究,在我国还很少有人注意。一般人谈话写文章(尤其是写语体文),都咕咕喽喽地滚将下去,管他什么声音节奏!

从前人做古文,对声音节奏却也讲究。朱子说:“韩退之、苏明允作文,敝一生之精力,皆从古人声响处学。”韩退之自己也说:“气盛则言之短长,声之高下,皆宜。”清朝桐城派文家学古文,特重朗诵,用意就在揣摩声音节奏。刘海峰谈文,说:“学者求神气而得之音节,求音节而得之字句,思过半矣。”姚姬传甚至谓:“文章之精妙不出字句声色之间,舍此便无可窥寻。”此外古人推重声音的话还很多,引不胜引。

声音对于古文的重要可以从几个实例中看出。

范文正公作《严先生祠堂记》,收尾四句歌是:“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德,山高水长。”他的朋友李太伯看见,就告诉他:“公此文一出名世,只一字未妥。”他问何字,李太伯说:“先生之德不如改先生之风。”他听了很高兴,就依着改了。“德”字与“风”字在意义上固然不同,最重要的分别还在声音上面。“德”字仄声音哑,没有“风”字那么沉重响亮。

相传欧阳公作《画锦堂记》已经把稿子交给来求的人,而那人回去已经走得很远了,猛然想到开头两句“仕宦至将相,锦衣归故乡”,应加上两个“而”字,改为“仕宦而至将相,锦衣而归故乡”,立刻就派人骑快马去追赶,好把那两个“而”字加上。我们如果把原句和改句朗诵来比较看,就会明白这两个“而”字关系确实重大。原句气局促,改句便很舒畅;原句意直率,改句便有抑扬顿挫。从这个实例看,我们也可以知道音与义不能强分,更动了声音就连带地更动了意义。“仕宦而至将相”比“仕宦至将相”意思多了一个转折,要深一层。

古文难于用虚字,最重要的虚字不外承转词(加上字“而”字),肯否助词(如“视之,石也”的“也”字),以及惊叹疑问词(如“独吾君也乎哉?”句尾三虚字)几大类。普通说话声音所表现的神情也就在承转、肯否、惊叹、疑问等地方见出,所以古文讲究声音,特别在虚字上做功夫。《孔子家语》往往抄袭《檀弓》而省略虚字,神情便比原文差得远。例如“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檀弓》)比“仲子亦犹行古人之道”(《孔子家语》),“予恶夫涕之无从也”(《檀弓》)比“予恶夫涕而无以将之”(《孔子家语》),“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檀弓》)比“夫子为之隐佯不闻以过之”(《孔子家语》),风味都较隽永。柳子厚《钴姆潭记》收尾于“于以见天之高,气之迥,孰使予乐居夷而忘故土者,非兹潭与欤?”如果省去两个“之”字为“天高气迥”,省去“也”字为“非兹潭欤?”风味也就不如原文。

古文讲究声音,原不完全在虚字上面,但虚字最为紧要。此外段落的起伏开合,句的长短,字的平仄,文的骈散,都与声音有关。这须拿整篇文章来分析,才说得明白,不是本文篇幅所许可的。从前文学批评家常用“气势”、“神韵”、“骨力”、“姿态”等词,看来好像有些弄玄虚,其实他们所指的只是种种不同的声音节奏,声音节奏在科学文里可不深究,在文学文里却是一个最主要的成分,因为文学须表现情趣,而情趣就大半要靠声音节奏来表现,犹如在说话时,情感表现于文字意义的少,表现于语言腔调的多,是一个道理。从前人研究古文,特别着重朗读。姚姬传说:“大抵学古文者必要放声疾读,又缓读,只久之自悟。若但能默看,即终身作外行也。”读有读的道理,就是从字句中抓住声音节奏,从声音节奏中抓住作者的情趣、“气势”或“神韵”。自己作文,也要常拿来读读,才见出声音是否响亮,节奏是否流畅。

领悟文字的声音节奏,是一件极有趣的事。普通人以为这要耳朵灵敏,因为声音要用耳朵听才生感觉。就我个人的经验来说,耳朵固然要紧,但是还不如周身筋肉。我读音调铿锵、节奏流畅的文章,周身筋肉仿佛作同样有节奏的运动;紧张,或是舒缓,都产生出极愉快的感觉。如果音调节奏上有毛病,我的周身筋肉都感觉局促不安,好像听厨子刮锅烟似的。我自己在作文时,如果碰上兴会,筋肉方面也仿佛在奏乐,在跑马,在荡舟,想停也停不住。如果意兴不佳,思路枯涩,这种内在的筋肉节奏就不存在,尽管费力写,写出来的文章总是吱咯吱咯的,像没有调好的弦子。我因此深信声音节奏对于文章是第一件要事。

我们放弃了古文来做语体文,是否还应该讲声音节奏呢?维护古文的人认为语体文没有音调,不能拉着嗓子读,于是就认为这是语体文的一个罪状。做语体文的人往往回答说:文章原来只是让人看的,不是让人唱的,根本就用不着什么音调。我看这两方面的话都不很妥当。既然是文章,无论古今中外,都离不掉声音节奏。古文和语体文的不同,不在声音节奏的有无,而在声音节奏形式化的程度大小。古文的声音节奏多少是偏于形式的,你读任何文章,大致都可以拖着差不多的调子。古文能够拉着嗓子读,原因也就在它总有个形式化的典型,犹如歌有乐谱,固然每篇好文章于根据这个典型以外还自有个性。语体文的声音节奏就是日常语言的,自然流露,不主故常。我们不能拉着嗓子读语体文,正如我们不能拉着嗓子谈话一样。但是语体文必须念着顺口,像谈话一样,可以在长短、轻重、缓急上面显出情感思想的变化和生展。古文好比京戏,语体文好比话剧。它们的分别是理想与写实,形式化与自然流露的分别。如果讲究得好,我相信语体文比古文的声音节奏应该更生动,更有味。

不拘形式,纯任自然,这是语体文声音节奏的特别优点。因此,古文的声音节奏容易分析,语体文的声音节奏却不易分析。刘海峰所说的“无一定之律,而有一定之妙”,用在语体文比用在古文上面还更恰当。我因为要举例说明语体文的声音节奏,拿《红楼梦》和《儒林外史》来分析,又拿老舍、朱自清、沈从文几位文字写得比较好的作家来分析,我没有发现旁的诀窍,除掉“自然”、“干净”、“浏朗”几个优点以外。比如说《红楼梦》二十八回宝玉向黛玉说心事:

当初姑娘来了,那不是我陪着顽笑!凭我心爱的,姑娘要,就拿去;我爱吃的,听见姑娘也爱吃,连忙的收拾的干干净净,收着;等着姑娘到来,一桌子吃饭,一床儿上睡觉。丫头们想不到的,我怕姑娘生气,我替丫头们想到。我心里想着:姊妹们从小儿长大,亲也罢,热也罢,和气到了底,才见的比别人好。如今谁承望姑娘人大心大,不把我放在眼睛里!……
  这只是随便挑出的,你把全段念着看,看它多么顺口,多么能表情,一点不做作,一点不拖沓。如果你会念,你会发现它里面也有很好的声音节奏。它有骈散交错,长短相间,起伏顿挫种种道理在里面,虽然这些都是出于自然,没有很显著的痕迹。

我也分析过一些写得不很好的语体文,发现文章既写得不好,声音节奏也就不响亮流畅。它的基本原因当然在作者的思路不清楚,情趣没有洗练得好,以及驾驭文字的能力薄弱。单从表面看,语体文的声音节奏有毛病,大致不外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文白杂糅,像下面随意在流行的文学刊物上抄来的两段:

摆夷的垄山多半是在接近村寨的地方,并且是树林荫翳,备极森严。其中荒冢累累,更增凄凉的成分。这种垄山恐怕就是古代公有墓园的遗风。故祭垄除崇拜创造宇宙的神灵外,还有崇拜祖先的动机。……

他的丑相依然露在外面,欺哄得过的无非其同类不求认识人格之人而已。然进一步言之,同类人亦不能欺哄,因同类人了解同类人尤其清楚。不过,有一点可得救的,即他们不求自反自省,所以对人亦不曾,且亦不求分析其最后之人格,此所以他们能自欺兼以欺人……

这些文章既登在刊物上,当然不能算是最坏的例子,可是念起来也就很“别扭”。我们不能像读古文一样拖起调子来哼,又不能用说话或演戏的腔调来说。第一例用了几句不大新鲜的文言,又加上“增”、“故”两个作文言文用法的字,显得非驴非马,和上下文不调和。第二例除掉杂用文言文的用字法以外,在虚字上面特别不留心。你看:“无非……而已……然……不过……即……所以……亦……且亦……此所以……兼以……”一条线索多么纠缠不清!语体文的字和词不够丰富,须在文言文里借用,这是无可反对的。语体文本来有的字和词,丢着不用,去找文言文的代替字,那何不索性做文言文?最不调和的是在语体文中杂用文言文所特有的语句组织,使读者不知是哼好还是念好。比如说,“然进一步言之,同类人亦不能欺哄,因同类人了解同类人尤其清楚”一段话,如果写成纯粹的语体文,就应该是:“但是进一步来说,同类人也难得欺哄,因为同类人了解同类人更加清楚。”这样地,我们说起来才顺口,才有自然的节奏。
  其次,没有锤炼得好的欧化文在音调节奏上也往往很糟,像下面的例子:

当然这不是说不要想像,而且极需要想像给作品以生动的色彩。但是想像不是幻想而是有事实,或经验作根据。表现可能的事实,这依然对现象忠实,或者更忠实些。我们不求抓住片段的死的事实,而求表现真理。因为真理的生命和常存,那作品也就永远是活的。……

春来了,花草的生命充分表现在那嫩绿的枝叶和迷乱的红云般花枝,人的青春也有那可爱的玉般肢体和那苹果似的双颊呈现……

作者很卖气力,我们可以想象得到;但是这样生硬而笨重的句子里面究竟含有什么深奥的道理?第一例像是一段生吞活剥的翻译,思路不清楚,上下不衔接,(例如第一句“而且”接什么?“可能的事实”成什么话?作者究竟辩护想像,还是主张对现象忠实,还是赞扬真理?)音调节奏更说不上。第二例模仿西文堆砌形容词,把一句话(本来根本不成话,那双颊是人的还是青春的?)拖得冗长,念起来真是佶屈聱牙。从这个实例看,我们可以明白思路和节奏的密切关系,思想错乱,节奏就一定错乱;至于表面上欧化的痕迹还是次要的原因。适宜程度的欧化是理应提倡的,但是本国语文的特性也应当顾到。用外国文语句构造法来运用中文,用不得当,就像用外国话腔调说中国话一样滑稽可笑。

我在这里只是随意举例说明声音节奏上的毛病,对所引用的作者并非要作恶意的批评,还请他们原谅。语体文还在试验时期,错误人人都难免。我们既爱护语体文,就应努力使它在声音节奏上比较完美些,多给读者一些愉快,少给责难者一些口实。这事要说是难固然是难,要说是容易也实在容易。先把思想情感洗练好,下笔时你就当作你是在谈话,让思想情感源源涌现,力求自然。你在向许多人说话,要说服他们,感动他们,当然不能像普通谈话那样无剪裁,无伦次。你须把话说得干净些,响亮些,有时要斩截些,有时要委婉些。照这样办,你的文章在声音节奏上就不会有毛病。旁人读你的文章,就不但能明白你的意思,而且听得见你的声音,看得见你的笑貌。“如闻其语,如见其人。”你于是成为读者的谈心的朋友,你的话对于他也就亲切有味。

 

郭沫若先生的剧本里婵娟骂宋玉说:“你是没有骨气的文人!”上演时他自己在台下听,嫌这话不够味,想在“没有骨气的”下面加“无耻的”三个字。一位演员提醒他把“是”改为“这”,“你这没有骨气的文人!”就够味了。他觉得这字改得很恰当。他研究这两种语法的强弱不同,“你是什么”只是单纯的叙述语,没有更多的意义,有时或许竟会“不是”;“你这什么”便是坚决的判断,而且附带语省略去了。根据这种见解,他把另一文里“你有革命家的风度”一句话改为“你这革命家的风度”(参见《文学创作》第四期郭沫若《札记四则》)。

这是炼字的好例,我们不妨借此把炼字的道理研究一番。那位演员把“是”改为“这”,确实改得好,不过郭先生如果记得《水浒》,就会明白一般民众骂人,都用“你这什么”式的语法。石秀骂梁中书说:“你这与奴才做奴才的奴才!”杨雄醉骂潘巧云说:“你这贱人!你这淫妇!你这你这大虫口里流涎!你这你这……”一口气就骂了六个“你这”。看这些实例,“你这什么”倒不仅是“坚决的判断”,而是带有极端憎恶的惊叹语,表现着强烈的情感。“你是什么”便只是不带情感的判断,纵有情感也不能在文字本身上见出。不过它也不一定就是“单纯的叙述语,没有更多的含义”。《红楼梦》里茗烟骂金荣说:“你是个好小子,出来动一动你茗大爷!”这里“你是”含有假定语气,也带“你不是”一点讥刺的意味。如果改成“你这好小子!”神情就完全不对了。从此可知“你这”式语法并非在任何情形之下都比“你是”式语法来得更有力。其次,郭先生援例把“你有革命家的风度”改为“你这革命家的风度”,似乎改得并不很妥。一、“你这”式语法大半表示深恶痛疾,在赞美时便不适宜。二、“是”在逻辑上是连接词(copula),相当于等号;“有”的性质完全不同。在“你有革命家的风度”一句中“风度”是动词的宾词;在“你这革命家的风度”中“风度”便变成主词,和“你(的)”平行根本不成一句话。

这番话不免啰嗦,但是我们原在咬文嚼字,非这样锱铢必较不可。咬文嚼字有时是一个坏习惯,所以这个成语的含义通常不很好。但是在文学,无论阅读或写作,我们必须有一字不肯放松的谨严。文学借文字表现思想情感;文字上面有含糊,就显得思想还没有透彻,情感还没有凝炼。咬文嚼字,在表面上像只是斟酌文字的分量,在实际上就是调整思想和情感。从来没有一句话换一个说法而意味仍完全不变。例如《史记》李广射虎一段:“李广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因更复射,终不能入石矣。”这本是一段好文章,王若虚在《史记辨惑》里说它“凡多三石字”,当改为:“以为虎而射之,没镞,既知其为石,因更复射,终不能入。”或改为:“尝见草中有虎,射之,没镞。视之,石也。”在表面上改的似乎简洁些,却实在远不如原文,“见草中石,以为虎”并非“见草中有虎”。原文“视之,石也”有发现错误而惊讶的意味。改为“既知其为石”便失去这意味。原文“终不能复入石矣”有失望而放弃得很斩截的意味,改为“终不能入”便觉索然无味。这种分别稍有文字敏感的人细心玩索一番,自会明白。

一般人根本不了解文字和思想情感的密切关系,以为更改一两个字不过是要文字顺畅些或是漂亮些。其实更动了文字,就同时更动了思想情感,内容和形式是相随而变的。姑举一个人人皆知的实例。韩愈在月夜里听见贾岛吟诗,有“鸟宿池边树,僧推月下门”两句,劝他把“推”字改为“敲”字。这段文字因缘古今传为美谈,于今人要把咬文嚼字的意思说得好听一点,都说“推敲”。古今人也都赞赏“敲”字比“推”字下得好,其实这不仅是文字上的分别,同时也是意境上的分别。“推”固然显得鲁莽一点,但是它表示孤僧步月归寺,门原来是他自己掩的,于今他“推”。他须自掩自推,足见寺里只有他孤零零的一个和尚。在这冷寂的场合,他有兴致出来步月,兴尽而返,独往独来,自在无碍。他也自有一副胸襟气度。“敲”就显得他拘礼些,也就显得寺里有人应门。他仿佛是乘月夜访友,他自己不甘寂寞,那寺里如果不是热闹场合,至少也有一些温暖的人情。比较起来,“敲”的空气没有“推”的那么冷寂。就上句“鸟宿池边树”看来,“推”似乎比“敲”要调和些。“推”可以无声,“敲”就不免剥啄有声,惊起了宿鸟,打破了岑寂,也似乎频添了搅扰。所以我很怀疑韩愈的修改是否真如古今所称赏的那么妥当。究竟哪一种意境是贾岛当时在心里玩索而要表现的,只有他自己知道。如果他想到“推”而下“敲”字,或是想到“敲”而下“推”字,我认为那是不可能的事。所以问题不在“推”字和“敲”字哪一个比较恰当,而在哪一种境界是他当时所要说的而且与全诗调和的。在文字上推敲,骨子里实在是在思想情感上“推敲”。

无论是阅读或是写作,字的难处在意义的确定与控制。字有直指的意义,有联想的意义。比如说“烟”,它的直指的意义见过燃烧体冒烟的人都会明白,只是它的联想的意义迷离不易捉摸,它可以联想到燃烧弹,鸦片烟榻,庙里焚香,“一川烟水”,“杨柳万条烟”,“烟光凝而暮山紫”,“蓝田日暖玉生烟”……种种境界。直指的意义载在字典,有如月轮,明显而确实;联想的意义是文字在历史过程上所累积的种种关系,有如轮外圆晕,晕外霞光,其浓淡大小随人随时随地而各各不同,变化莫测。科学的文字愈限于直指的意义就愈精确,文学的文字有时却必须顾到联想的意义,尤其是在诗方面。直指的意义易用,联想的意义却难用,因为前者是固定的,后者是游离的;前者偏于类型,后者偏于个性。既是游离的,个别的,它就不易控制,而且它可以使意蕴丰富,也可以使意思含糊甚至于支离。比如说苏东坡的《惠山烹小龙团》诗里三四两句“独携天上小团月,来试人间第二泉”,“天上小团月”是由“小龙团”茶联想起来的,如果你不知道这个关联,原文就简直不通;如果你不了解明月照着泉水和清茶泡在泉水里那一点共同的清沁肺腑的意味,也就失去原文的妙处。这两句诗的妙处就在不即不离若隐若现之中。它比用“惠山泉水泡小龙团茶”一句话来得较丰富,也来得较含混有蕴藉。难处就在于含混中显得丰富。由“独携小龙团,来试惠山泉”变成“独携天上小团月,来试人间第二泉”,这是点铁成金。文学之所以为文学就在这一点生发上面。

这是一个善用联想意义的例子。联想意义也最易误用而生流弊。联想起于习惯,习惯老是欢喜走熟路。熟路抵抗力最低,引诱性最大,一人走过,人人就都跟着走,愈走就愈平滑俗滥,没有一点新奇的意味。字被人用得太滥,也是如此。从前做诗文的人都依靠《文料触机》、《幼学琼林》、《事类统编》之类书籍,要找词藻典故,都到那里去乞灵。美人都是“柳腰桃面”,“王嫱、西施”,才子都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谈风景必是“春花秋月”,叙离别不外“柳岸灞桥”;做买卖都有“端木遗风”,到现在用铅字排印书籍还是“付梓”、“杀青”。像这样例子举不胜举。它们是从前人所谓“套语”,我们所谓“滥调”。一件事物发生时立即使你联想到一些套语滥调,而你也就安于套语滥调,毫不斟酌地使用它们,并且自鸣得意。这就是近代文艺心理学家所说的“套板反应”(stock response)。一个人的心理习惯如果老是倾向于“套板反应”,他就根本与文艺无缘,因为就作者说,“套板反应”和创造的动机是仇敌;就读者说,它引不起新鲜而真切的情趣。一个作者在用字用词上离不掉“套板反应”,在运思布局上面,甚至于在整个人生态度方面也就难免如此。不过习惯力量的深广非我们意料所及。沿着习惯去做,总比新创较省力,人生来有惰性,常使我们不知不觉地一滑就滑到“套板反应”里去。你如果随便在报章杂志或是尺牍宣言里面挑一段文章来分析,你就会发现那里面的思想情感和语言大半都由“套板反应”起来的。韩愈谈他自己做古文,“惟陈言之务去”。这是一句最紧要的教训。语言跟着思想情感走,你不肯用俗滥的语言,自然也就不肯用俗滥的思想情感,你遇事就会朝深一层去想,你的文章也就真正是“作”出来的,不致落入下乘。

以上只是随便举几个实例,说明咬文嚼字的道理。例子举不尽,道理也说不完。我希望读者从这粗枝大叶的讨论中,可以领略运用文字所应有的谨严精神。本着这个精神,他随处留心玩索,无论是阅读或写作,就会逐渐养成创作和欣赏都必需的好习惯。他不能懒,不能粗心,不能受一时兴会所生的幻觉迷惑而轻易自满。文学是艰苦的事,只有刻苦自勉,推陈翻新,时时求思想情感与语文的精炼与吻合,他才会逐渐达到艺术的完美。

 

在作文运思时,最重要而且最艰苦的工作不在搜寻材料,而在有了材料之后,将它们加以选择与安排,这就等于说,给它们一个完整有生命的形式。材料只是生糙的钢铁,选择与安排才显出艺术的锤炼刻画。就生糙的材料说,世间可想到可说出的话,从前人在大体上都已经想过说过;然而后来人却不能因此就不去想不去说,因为每个人有他的特殊的生活情境与经验,所想所说的虽大体上仍是那样的话,而想与说的方式却各不相同。变迁了形式,就变迁了内容。所以他所想所说尽管在表面上是老生常谈,而实际上却可以是一种新鲜的作品,如果选择与安排给了它一个新的形式和新的生命的话。“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在大体上和“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表现同样的情致,而各有各的佳妙处,所以我们不能说后者对于前者是重复或是抄袭。莎士比亚写过夏洛克以后,许多作家接着写过同样典型的守财奴(莫里哀的阿尔巴贡和巴尔扎克的葛朗台是著例),也还是一样入情入理。材料尽管大致相同,每个作家有他的不同的选择与安排,这就是说,有他的独到的艺术手腕,所以仍可以有他的特殊的艺术成就。

最好的文章,像英国小说家斯威夫特所说的,须用“最好的字句在最好的层次”。找最好的字句要靠选择,找最好的层次要靠安排。其实这两桩工作在人生各方面都很重要,立身处世到处都用得着,一切成功和失败的枢纽都在此。在战争中我常注意用兵,觉得它和作文的诀窍完全相同。善将兵的人都知道兵在精不在多。精兵一人可以抵得许多人用,疲癃残疾的和没有训练、没有纪律的兵愈多愈不易调动,反而成为累赘或障碍。一篇文章中每一个意思或字句就是一个兵,你在调用之前,须加一番检阅,不能作战的,须一律淘汰,只留下精锐,让他们各站各的岗位,各发挥各的效能。排定岗位就是摆阵势,在文章上叫做“布局”。在调兵布阵时,步、骑、炮、工、辎须有联络照顾,将、校、尉、士、卒须按部就班,全战线的中坚与侧翼,前锋与后备,尤须有条不紊。虽是精锐,如果摆布不周密,纪律不严明,那也就成为乌合之众,打不来胜仗。文章的布局也就是一种阵势,每一段就是一个队伍,摆在最得力的地位才可以发生最大的效用。

文章的通病不外两种:不知选择和不知安排。第一步是选择。斯蒂文森说:文学是“剪裁的艺术”。剪裁就是选择的消极方面。有选择就必有排弃,有割爱。在兴酣采烈时,我们往往觉得自己所想到的意思样样都好,尤其是费过苦心得来的,要把它一笔勾销,似未免可惜。所以割爱是大难事,它需要客观的冷静,尤其需要谨严的自我批评。不知选择大半由于思想的懒惰和虚荣心所生的错觉。遇到一个题目来,不肯朝深一层想,只浮光掠影地凑合一些实在是肤浅陈腐而自以为新奇的意思,就把它们和盘托出。我常看大学生的论文,把一个题目所有的话都一五一十地说出来,每一点都约略提及,可是没有一点说得透彻,甚至前后重复或自相矛盾。如果有几个人同做一个题目,说的话和那话说出来的形式都大半彼此相同,看起来只觉得“天下老鸦一般黑”。这种文章如何能说服读者或感动读者?这里我们可以再就用兵打比譬,用兵致胜的要诀在占领要塞,击破主力。要塞既下,主力既破,其余一切就望风披靡,不攻自下。古人所以有“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的说法。如果虚耗兵力于无战略性的地点,等到自己的实力消耗尽了,敌人的要塞和主力还屹然未动,那还能希望打什么胜仗?做文章不能切中要害,错误正与此相同。在艺术和在自然一样,最有效的方式常是最经济的方式,浪费不仅是亏损而且也是伤害。与其用有限的力量于十件事上而不能把任何一件事做得好,不如以同样的力量集中在一件事上,把它做得斩钉截铁。做文章也是如此。世间没有说得完的话,你想把它说完,只见得你愚蠢;你没有理由可说人人都说的话,除非你比旁人说得好,而这却不是把所有的话都说完所能办到的。每篇文章必有一个主旨,你须把着重点完全摆在这主旨上,在这上面鞭辟入里,烘染尽致,使你所写的事理情态成一个世界,突出于其他一切世界之上,像浮雕突出于石面一样。读者看到,马上就可以得到一个强有力的印象,不由得他不受说服和感动。这就是选择,这就是攻坚破锐。

我们最好拿戏剧小说来说明选择的道理。戏剧和小说都描写人和事。人和事的错综关系向来极繁复,一个人和许多人有因缘,一件事和许多事有联络,如果把这些关系辗转追溯下去,可以推演到无穷。一部戏剧或小说只在这无穷的人事关系中割出一个片段来,使它成为一个独立自足的世界,许多在其他方面虽有关系而在所写的一方面无大关系的事事物物,都须斩断撇开。我们在谈劫生辰纲的梁山泊好汉,生辰纲所要送到的那个豪贵场合也许值得描写,而我们却不能去管。谁不想知道哈姆雷特在威登堡的留学生活,但是我们现在只谈他的家庭悲剧,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都不许我们搬到威登堡去看一看。再就划定的小范围来说,一部小说或戏剧须取一个主要角色或主要故事做中心,其余的人物故事穿插,须能烘托这主角的性格或理清这主要故事的线索,适可而止,多插一个人或一件事就显得臃肿繁芜。再就一个角色或一个故事的细节来说,那是数不尽的,你必须有选择,而选择某一个细节,必须有典型性,选了它其余无数细节就都可不言而喻。悭吝人到处悭吝,吴敬梓在《儒林外史》里写严监生,只挑选他临死时看见油灯里有两茎灯芯不闭眼一事。《红楼梦》对于妙玉着笔墨最少,而她那既冷僻而又不忘情的心理却令我们一见不忘。刘姥姥吃过的茶杯她叫人掷去,却将自己用的绿玉斗斟茶给宝玉;宝玉做寿,众姊妹闹得欢天喜地,她一人枯坐参禅,却暗地递一张粉红笺的贺帖。寥寥数笔,把一个性格,一种情境,写得活灵活现。在这些地方多加玩索,我们就可悟出选择的道理。

选择之外,第二件要事就是安排,就是摆阵势。兵家有所谓“常山蛇阵”,它的特点是“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应,击腹则首尾俱应”。亚里士多德在《诗学》里论戏剧结构说它要完整,于是替“完整”一词下了一个貌似平凡而实则精深的定义:“我所谓完整是指一件事物有头,有中段,有尾。头无须有任何事物在前面笼盖着,而后面却必须有事物承接着。中段要前面既有事物笼盖着,后面又有事物承接着。尾须有事物在前面笼盖着,却不须有事物在后面承接着。”这与“常山蛇阵”的定义其实是一样。用近代语言来说,一个艺术品必须为完整的有机体,必须是一件有生命的东西。有生命的东西第一须有头有尾有中段,第二是头尾和中段各在必然的地位,第三是有一股生气贯注于全体,某一部分受影响,其余各部分不能麻木不仁。一个好的阵形应如此,一篇好的文章布局也应如此。一段话如果丢去仍于全文无害,那段话就是赘疣;一段话如果搬动位置仍于全文无害,那篇文章的布局就欠斟酌。布局愈松懈,文章的活力就愈薄弱。

从前中国文人讲文章义法,常把布局当作呆板的形式来谈,例如全篇局势须有起承转合,脉络须有起伏呼应,声调须有抑扬顿挫,命意须有正反侧,如作字画,有阴阳向背。这些话固然也有它们的道理,不过它们是由分析作品得来的,离开作品而空谈义法,就不免等于纸上谈兵。我们想懂得布局的诀窍,最好是自己分析完美的作品;同时,自己在写作时,多费苦心衡量斟酌。最好的分析材料是西方戏剧杰作,因为它们的结构通常都极严密。习作戏剧也是学布局的最好方法,因为戏剧须把动作表现于有限时间与有限空间之中,如果起伏呼应不紧凑,就不能集中观众的兴趣和产生紧张的情绪。我国史部要籍如《左传》、《史记》之类在布局上大半也特别讲究,值得细心体会。一篇完美的作品,如果细细分析,在结构上必具备下面的两个要件:

第一是层次清楚。文学像德国学者莱辛所说的,因为用在时间上承续的词语为媒介,是沿着一条线绵延下去。如果同时有许多事态线索,我们不能把它们同时摆在一个平面上,如同图画上许多事物平列并存;我们必须把它们在时间上分先后,说完一点,再接着说另一点,如此生发下去。这许多要说的话,谁说在先,谁说在后,须有一个层次。层次清楚,才有上文所说的头尾和中段。文章起头最难,因为起头是选定出发点,以后层出不穷的意思都由这出发点顺次生发出来,如幼芽生发出根干枝叶。文章只有生发,才能成为完整的有机体。所谓“生发”,是上文意思生发下文意思,上文有所生发,下文才有所承接。文章的“不通”有多种,最厉害的是上气不接下气,上段上句的意思没有交代清楚就搁起,下段下句的意思没有伏根就突然出现。顺着意思的自然生发脉络必有衔接,不致有脱节断气的毛病,而且意思可以融贯,不致有前后矛盾的毛病。打自己耳光,是文章最大的弱点。章实斋在韩退之《送孟东野序》里挑出过一个很好的例。上文说“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下文接着说“伊尹鸣商,周公鸣周”,伊尹、周公并非不得其平。这是自相矛盾,下文意思不是从上文意思很逻辑地生发出来。意思互相生发,就能互相呼应,也就能以类相聚,不相杂乱。杂乱有两种:一是应该在前一段说的话遗漏着不说,到后来一段不很相称的地方勉强插进去;一是在上文已说过的话,到下文再重复说一遍。这些毛病的根由都在思想疏懈。思想如果谨严,条理自然缜密。

第二是轻重分明。文章不仅要分层次,尤其要分轻重。轻重犹如图画的阴阳光影,一则可以避免单调,起抑扬顿挫之致;二则轻重相形,重者愈显得重,可以产生较强烈的效果。一部戏剧或小说的人物和故事如果不分宾主,群龙无首,必定显得零乱芜杂。一篇说理文如果有五六层意思都平铺并重,它一定平淡无力,不能说服读者。艺术的特征是完整,完与整是相因的,整一才能完美。在许多意思并存时,想产生整一的印象,它们必须轻重分明。文章无论长短,一篇须有一篇的主旨,一段须有一段的主旨。主旨是纲,由主旨生发出来的意思是目。纲必须能领目,目必须附丽于纲,尊卑就序,然后全体自能整一。“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一篇文章的主旨应有这种气象,众星也要分大小远近。主旨是着重点,有如照像投影的焦点,其余所有意思都附在周围,渐远渐淡。在文章中显出轻重通常不外两种办法:第一是在层次上显出。同是一个意思,摆的地位不同,所生的效果也就不同,不过我们不能指定某一地位是天然的着重点。起头有时可以成为着重点,因为它笼盖全篇,对读者可以生“先入为主”的效果;收尾通常不能不着重,虎头蛇尾是文章的大忌讳,作家往往一层深一层地掘下去,不断地引起读者的好奇心,使他不能不读到终了,到终了主旨才见分晓,故事才告结束,谜语才露谜底。中段承上启下,也可以成为着重点,戏剧的顶点大半落在中段,可以为证。一个地方能否成为着重点,全看作者渲染烘托的技巧如何,我们不能定出法则,但是可以从分析名著(尤其是叙事文)中探得几分消息。其次轻重可以在篇幅分量上显出。就普遍情形说,意思重要,篇幅应占多;意思不重要,篇幅应占少。这不仅是为着题旨醒豁,也是要在比例匀称上现出一点波澜节奏,如同图画上的阴阳。轻重倒置在任何艺术作品中都是毛病。不过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名手立论或叙事,往往在四面渲染烘托,到了主旨所在,有如画龙点睛,反而轻描淡写地掠过去,不多着笔墨。

从上面的话看来,我们可以知道文章有一定的理,没有一定的法。所以我们只略谈原理,不像一般文法修辞书籍,在义法上多加剖析。“大匠能诲人以规矩,不能使人巧。”知道文章作法,不一定就做出好文章。艺术的基本原则是寓变化于整齐,整齐易说,变化则全靠心灵的妙运,这是所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了。

 

作文章通常也叫做“写”文章,在西文中作家一向称“写家”,作品叫做“写品”。写须用手,故会做文章的人在中文里有时叫做“名手”,会读而不会作的人说是“眼高手低”。这种语文的习惯颇值得想一想。到底文章是“作”的还是“写”的呢?创造文学的动作是“用心”还是“用手”呢?

这问题实在不像它现于浮面的那么肤浅。因近代一派最占势力的美学──克罗齐派──所争辩的焦点就在此。依他们看,文艺全是心灵的活动,创造就是表现也就是直觉。这就是说,心里想出一具体境界,情趣与意象交融,情趣就已表现于那意象,而这时刻作品也就算完全成就了。至于拿笔来把心里所已想好的作品写在纸上,那并非“表现”,那只是“传达”或“记录”。表现(即创造)全在心里成就,记录则如把唱出的乐歌灌音到留声机片上去,全是物理的事实,与艺术无关。如我们把克罗齐派学说略加修正一下,承认在创造时,心里不仅想出可以表现情趣的意象而且也想出了描绘那意象的语言文字,这就是说,全部作品都有了“腹稿”,那么“写”并非“作”的一个看法大致是对的。

我提出这问题和连带的一种美学观点,因为它与作文方法有密切的关系。普通语文习惯把“写”看成“作”,认为写是“用手”,也有一个原因。一般人作文往往不先将全部想好,拈一张稿纸,提笔就写,一直写将下去。他们在写一句之前,自然也得想一番,只是想一句写一句,想一段,写一段;上句未写成时,不知下句是什么,上段未写成时,不知下段是什么;到写得无可再写时,就自然终止。这种习惯养成时,“不假思索”而任笔写下去,写得不知所云,也是难免的事。文章“不通”,大半是这样来的。这种写法很普遍,学生们在国文课堂里作文,不用这个写法的似居少数。不但一般学生如此,就是有名的职业作家替报章杂志写“连载”的稿子,往往也是用这个“急就”的办法。这一期的稿子印出来了,下一期的稿子还在未定之天。有些作家甚至连写都不写,只坐在一个沙发上随想随念,一个书记或打字员在旁边听着,随听随录,录完一个段落了就送出发表。这样做成的作品,就整个轮廓看,总难免前后欠呼应,结构很零乱。近代英美长篇小说有许多是这样做成的,所以大半没有连串的故事,也没有完整的形式。作家们甚至把“无形式”(formlessness)当作一个艺术的信条, 以为艺术原来就应该如此。这恐怕是艺术的一个厄运,有生命的东西都有一定完整的形式,首尾躯干不完全或是不匀称,那便成了一种怪物,而不是艺术。

这是一个极端,另一个极端是把全部作品都在心里想好,写只是记录,象克罗齐派美学家所主张的。苏东坡记文与可画竹,说他先有“成竹在胸”,然后铺纸濡毫,一挥而就。“成竹在胸”于是成为“腹稿”的佳话。这种办法似乎是理想的,实际上很不易做到。我自己也尝试过,只有在极短的篇幅中,像做一首绝句或律诗,我还可以把全篇完全在心里想好;如篇幅长了那就很难。它有种种不方便。第一,我们的注意力和记忆力所能及的范围有一定的限度,把几千字甚至几万字的文章都一字一句地记在心里,同时注意到每字每句每段的线索关联,并且还要一直向前思索,纵假定是可能,这种繁重的工作对于心力也未免是一种不必要的损耗。其次,这也许是我个人的心理习惯,我想到一点意思,就必须把它写下来,否则那意思在心里只是游离不定。好比打仗,想出一个意思是夺取一块土地,把它写下来就像筑一座堡垒,可以把它守住,并且可以作进一步袭击的基础。第三,写自身是一个集中注意力的助力,既在写,心思就不易旁迁他涉。还不仅此,写成的字句往往可以成为思想的刺激剂,我有时本来已把一段话预先想好,可是把它写下来时,新的意思常源源而来,结果须把预定的一段话完全改过。普通所谓“由文生情”与“兴会淋漓”,大半在这种时机发现。只有在这种时机,我们才容易写出好文章。

我个人所采用的是全用腹稿和全不用腹稿两极端的一种折中办法。在定了题目之后,我取一张纸条摆在面前,抱着那题目四方八面地想。想时全凭心理学家所谓“自由联想”,不拘大小,不问次序,想得一点意思,就用三五个字的小标题写在纸条上,如此一直想下去,一直记下去,到当时所能想到的意思都记下来了为止。这种寻思的工作做完了,我于是把杂乱无章的小标题看一眼,仔细加一番衡量,把无关重要的无须说的各点一齐丢开,把应该说的选择出来,再在其中理出一个线索和次第,另取一张纸条,顺这个线索和次第用小标题写成一个纲要。这纲要写好了,文章的轮廓已具。每小标题成为一段的总纲。于是我依次第逐段写下去。写一段之先,把那一段的话大致想好,写一句之先,也把那一句的话大致想好。这样写下去时,像上面所说的,有时有新意思涌现,我马上就修改。一段还没有写妥时,我决不把它暂时摆下,继续写下去。因此,我往往在半途废去了很多稿纸,但是一篇写完了,我无须再誊清,也无须大修改。这种折中的办法颇有好处,一则纲要先想好,文章就有层次,有条理,有轻重安排,总之,就有形式;二则每段不预先决定,任临时触机,写时可以有意到笔随之乐,文章也不至于过分板滞。许多画家作画,似亦采取这种办法。他们先画一个大轮廓,然后逐渐填枝补叶,显出色调线纹阴阳向背。预定轮廓之中,仍可有气韵生动。

寻思是作文的第一步重要工作,思有思路,思路有畅通时也有蔽塞时。大约要思路畅通,须是精力弥满,脑筋清醒,再加上风日清和,窗明几净,临时没有外扰败兴,杂念萦怀。这时候静坐凝思,新意自会像泉水涌现,一新意酿成另一新意;如果辗转生发,写作便成为人生一件最大的乐事。一般“兴会淋漓”的文章大半都是如此做成。提笔作文时最好能选择这种境界,并且最好能制造这种境界。不过这是理想,有时这种境界不容易得到,有时虽然条件具备,文思仍然蔽塞。在蔽塞时,我们是否就应放下呢?抽象的理论姑且丢开,只就许多著名的作家的经验来看,苦思也有苦思的收获。唐人有“吟成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的传说,李白讥诮杜甫说:“借问近来太瘦生,总为从来作诗苦”,李长吉的母亲说“呕出心肝乃已”。福楼拜有一封信札,写他著书的艰难说:“我今天弄得头昏脑晕,灰心丧气。我做了四个钟头,没有做出一句来。今天整天没有写成一行,虽然涂去了一百行。这工作真难!艺术啊,你是什么恶魔?为什么要这样咀嚼我们的心血?”但是他们的成就未始不从这种艰苦奋斗得来。元遗山与张仲杰论文诗说:“文章出苦心,谁以苦心为?”大作家看重“苦心”,于此可见。就我个人所能看得到的来说,苦心从不会白费的,思路太畅时,我们信笔直书,少控制,常易流于浮滑;苦思才能拨茧抽丝,鞭辟入里,处处从深一层着想,才能沉着委婉,此其一。苦思在当时或许无所得,但是在潜意识中它的工作仍在酝酿,到成熟时可以“一旦豁然贯通”,普通所谓“灵感”大半都先经苦思的准备,到了适当时机便突然涌现,此其二。难关可以打通,平路便可驰骋自如。苦思是打破难关的努力,经过一番苦思的训练之后,手腕便逐渐娴熟,思路便不易落平凡,纵遇极难驾驭的情境也可以手挥目送,行所无事,此其三。大抵文章的畅适境界有两种,有生来即畅适者,有经过艰苦经营而后畅适者。就已成功的作品看,好像都很平易,其实这中间分别很大,入手即平易者难免浮浅,由困难中获得平易者大半深刻耐人寻味,这是铅锡与百炼精钢的分别,也是袁简斋与陶渊明的分别。王介甫所说的“看似寻常最奇倔,成如容易却艰辛”,是文章的胜境。

作文运思有如抽丝,在一团乱丝中拣取一个丝头,要把它从错杂纠纷的关系中抽出,有时一抽即出,有时须绕弯穿孔解结,没有耐心就会使紊乱的更加紊乱。运思又如射箭,目前悬有鹄的,箭朝着鹄的发,有时一发即中,也有因为瞄准不正确,用力不适中,箭落在离鹄的很远的地方,习射者须不惜努力尝试,多发总有一中。

这譬喻不但说明思路有畅通和艰涩的分别,还可说明一个意思的涌现,固然大半凭人力,也有时须碰机会。普通所谓“灵感”,虽然源于潜意识的酝酿,多少也含有机会的成分。大约文艺创作的起念不外两种。一种是本来无意要为文,适逢心中偶然有所感触,一种情境或思致,觉得值得写一写,于是就援笔把它写下来。另一种是预定题目,立意要做一篇文章,于是抱着那题目想,想成熟了然后把它写下。从前人写旧诗标题常用“偶成”和“赋得”的字样,“偶成”者触兴而发,随时口占,“赋得”者定题分韵,拈得一字,就用它为韵做诗。我们可以借用这个术语,把文学作品分为“偶成”和“赋得”两类。“偶成”的作品全凭作者自己高兴,逼他写作的只有情思需要表现的一个内心冲动,不假外力。“赋得”的作品大半起于外力的催促,或是要满足一种实用的需要,如宣传、应酬、求名谋利、练习技巧之类。按理说,只有“偶成”作品才符合纯文学的理想,但是在事实上现存的文学作品大半属于“赋得”的一类,细看任何大家的诗文集就可以知道。“赋得”类也自有好文章,不但应酬唱和诗有好的,就是策论、奏疏、墓志铭之类也未可一概抹杀。一般作家在练习写作时期常是做“赋得”的工作。“赋得”是一种训练,“偶成”是一种收获。一个作家如果没有经过“赋得”的阶段,“偶成”的机会不一定有,纵有也不会多。

“赋得”所训练的不仅是技巧,尤其是思想。一般人误信文学与科学不同,无须逻辑的思考。其实文学只有逻辑的思考固然不够,没有逻辑的思考却也决不行。诗人柯尔律治在他的《文学传记》里眷念一位无名的老师,因为从这老师的教诲,他才深深地了解极放纵的诗还是有它的逻辑。我常觉得,每一个大作家必同时是他自己的严厉的批评者。所谓“批评”就要根据逻辑的思想和文学的修养。一件作品如果有毛病──无论是在命意布局或是在造句用字──仔细穷究,病源都在思想。思想不清楚的人做出来的文章决不会清楚。思想的毛病除了精神失常以外,都起于懒惰,遇着应该分析时不仔细分析,应该斟酌时不仔细斟酌,只图模糊敷衍,囫囵吞枣混将过去。练习写作第一件要事就是克服这种心理的懒怠,随时彻底认真,一字不苟,肯朝深处想,肯向难处做。如果他养成了这种谨严的思想习惯,始终不懈,他决不会做不出好的文章。

 

研究文学只阅读决不够,必须练习写作,世间有许多人终身在看戏、念诗、读小说,却始终不动笔写一出戏、一首诗或是一篇小说。这种人容易养成种种错误的观念。自视太低者以为写作需要一副特殊的天才,自问既没有天才,纵然写来写去,总写不到名家的那样好,倒不如索性不写为妙。自视过高者以为自己已经读了许多作品,对于文学算是内行,不写则已,写就必与众不同,于是天天在幻想将来写出如何伟大的作品,目前且慢些再说。这两种人阅读愈多,对于写作就愈懒惰,所以有人把学问看成写作的累,以为学者与文人根本是两回事。这自然又是一个错误的观念。

只阅读而不写作的人还另有一种误解,以为自己写起来虽是平庸,看旁人的作品却有一副高明的眼光,这就是俗语所谓“眼高手低”。一般职业的批评家欢喜拿这话头来自宽自解。我自己在文艺批评中鬼混了一二十年,于今深知在文艺方面手眼必须一致,眼低者手未必高,手低者眼也未必高。你自己没有亲身体验过写作的甘苦,对于旁人的作品就难免有几分隔靴搔痒。很显著的美丑或许不难看出,而于作者苦心经营处和灵机焕发处,微言妙趣大则源于性情学问的融会,小则见于一字一句的选择与安排,你如果不曾身历其境,便难免忽略过去。克罗齐派美学家说,要欣赏莎士比亚,你须把你自己提升到莎士比亚的水准。他们理应补充一句说:你无法把自己提升到莎士比亚的水准,除非你试过他的工作。莎士比亚的朋友本•琼森说得好:“只有诗人,而且只有第一流诗人,才配批评诗。”你如果不信这话,你试想一想:文学批评虽被认为是一种专门学问,古今中外有几个自己不是写作者而成为伟大的批评家?我只想到亚理斯多德一个人,而他对于希腊诗仍有不少的隔膜处。

文学的主要功用是表现。我们如果只看旁人表现而自己不能表现,那就如哑子听人说话,人家说得愈畅快,自己愈闷得心慌。听人家说而自己不说,也不感觉闷,我不相信这种人对于文艺能有真正的热忱。人生最大的快慰是创造,一件难做的事做成了,一种闷在心里的情感或思想表现出来了,自己回头一看,就如同上帝创造了世界,母亲产出了婴儿,看到它好,自己也充分感觉到自己的力量,越发兴起鼓舞。没有尝到这种快慰的人就没有尝到文学的最大乐趣。

要彻底了解文学,要尽量欣赏文学,你必须自己动手练习创作。创作固然不是一件易事,也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像一切有价值的活动一样,它需要辛苦学习才能做得好。假定有中人之资,依着合理的程序,一步一步地向前进,有一分工夫,决有一分效果,孜孜不辍,到后来总可以达到意到笔随的程度。这事有如下围棋,一段一段地前进,功夫没有到时,慢说想跳越一段,就是想多争一颗子也不行。许多学子对文学写作不肯经过浅近的基本的训练,以为将来一动笔就会一鸣惊人,那只是妄想,虽天才也未必能做到。

练习写作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则须牢记在心的,就是有话必说,无话不说,说须心口如一,不能说谎。文学本来是以语文为工具的表现艺术。心里有东西要表现,才拿语文来表现。如果心里要表现的与语文所表现的不完全相同,那就根本失去表现的功用。所谓“不完全相同”可以有两个原因,一是作者的能力不够,一是他存心要说谎。如果是能力不够,他最好认清自己能力的限度,专写自己所能写的,如是他的能力自然逐渐增进。如果是存心说谎,那是入手就走错了路,他愈写就愈入迷,离文学愈远。许多人在文学上不能有成就,大半都误在入手就养成说谎的习惯。

所谓“说谎”,有两种涵义。第一是心里那样想而口里不那样说。一个作家须有一个“我”在,须勇敢地维护他的“我”性。这事虽不容易,许多人有意或无意地在逢迎习俗,苟求欺世盗名,昧着良心去说话,其实这终究是会揭穿的。文学不是说谎的工具,你纵想说谎也无从说。“言为心声”,旁人听到你的话就会窥透你的心曲,无论你的话是真是假。《论语》载有几句逸诗:“棠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斯远而。”孔子一眼就看破这话的不诚实,他说:“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作者未尝不想人相信他“岂不尔思”,但是他心里“未之思”,语言就无从表现出“思”来。他在文学上失败,在说谎上也失败了。

其次,说谎是强不知以为知。你没有上过战场,却要描写战场的生活,没有仔细研究过一个守财奴的性格,却在一篇戏剧或小说中拿守财奴做主角,尽管你的想象如何丰富,你所写的一定缺乏文学作品所必具的真实性。人不能全知,也不能全无所知。一个聪明的作家须认清自己知解的限度,小心谨慎地把眼光注视着那限度以内的事物,看清楚了,才下笔去写。如果他想超过那限度以外去摸索,他与其在浪漫派作家所谓“想象”上做功夫,不如在写实派作家所谓“证据”上做功夫,这就是说,增加生活的经验,把那限度逐渐扩大。说来说去,想象也还是要利用实际经验。

记得不肯说谎的一个基本原则,每遇到可说的话,就要抓住机会,马上就写,要极力使写出来的和心里所想的恰相符合。习文有如习画,须常备一个速写簿带在身边,遇到一片风景,一个人物,或是一种动态,觉得它新鲜有趣,可以入画,就随时速写,写得不像,再细看摆在面前的模特儿,反复修改,务求其像而后已。这种功夫做久了之后,我们一可以养成爱好精确的习惯;二可以逐渐养成艺术家看事物的眼光,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可发现值得表现的情境;三可以增进写作的技巧,逐渐使难写的成为易写。

在初写时,我们必须谨守着知道清楚的,和易于着笔的这两种材料的范围。我把这两层分开来说,其实最重要的条件还是知得清楚,知得不清楚就不易于着笔。我们一般人至少对于自己日常生活知得比较清楚,所以记日记是初学习作的最好的方法。普通记日记只如记流水账,或是作干燥无味的起居注,那自然与文学无干。把日记当作一种文学的训练,就要把本身有趣的材料记得有趣。如果有相当的敏感,到处留心,一日之内值得记的见闻感想决不会缺乏。一番家常的谈话,一个新来的客,街头一阵喧嚷,花木风云的一种新变化,读书看报得到的一阵感想,听来的一件故事,总之,一切动静所生的印象,都可以供你细心描绘,成为好文章。你不必预定每天应记的字数,只要把应记的记得恰到好处,长则数百字,短则数十字,都可不拘。你也不必在一天之内同时记许多事,多记难免如“数莱菔下窖”,决不会记得好。选择是文学的最重要的功夫,你每天选一件最值得记的,把它记得妥妥贴贴,记成一件“作品”出来,那就够了。

宇宙间一切现象都可以纳到四大范畴里去,就是情理事态。情指喜怒哀乐之类主观的感动,理是思想在事物中所推求出来的条理秩序,事包含一切人物的动作,态指人物的形状。文学的材料就不外这四种。因此文学的功用通常分为言情、说理、叙事、绘态(亦称状物或描写)四大类。文学作品因体裁不同对这四类功用各有所偏重。例如诗歌侧重言情,论文侧重说理,历史、戏剧、小说都侧重叙事,山水人物杂记侧重绘态。这自然是极粗浅的分别,实际上情理事态常交错融贯,事必有态,情常寓理,不易拆开。有些文学课本把作品分为言情、说理、叙事、绘态四类,未免牵强。一首诗、一出戏或一篇小说,可以时而言情说理,时而叙事绘态。纯粹属于某一类的作品颇不易找出,作品的文学价值愈高,愈是情理事态打成一片。

不过在习作时,我们不妨记起这四类的分别,因为四类作法对于初学有难有易,初学宜由易而难,循序渐进。从前私塾国文教员往往入手就教学生作论说,至今这个风气仍在学校里流行。这办法实在不妥。说理,需要丰富的学识和谨严的思考。这恰是青年人通常所缺乏的。他们没有说理文所必具的条件而勉强做说理文,势必袭陈腐的滥调,发空洞的议论。我有时看到大学生的国文试卷,常是满纸“大凡天下”,学理工者也是如此,因而深深地感觉到不健康的语文教育可以酿成思想糊涂。早习说理文的坏处还不仅此。青年期想象力较丰富,所谓“想象”是指运用具体的意象去思想,与我们一般成年人运用抽象的概念去思想不同。这两种思想类型的分别恰是文艺与科学的分别。所以有志习文学创作者必须趁想象力丰富时期,学会驾驭具体的情境,让世界本其光热色相活现于眼前,不只是一些无血无肉的冷冰冰的理。舍想象不去发展,只耗精力于说理,结果心里就只会有“理”而不会有“象”,那就是说,养成一种与文艺相反的习惯。我自己吃过这亏,所以知道很清楚。

现代许多文学青年欢喜写抒情诗文。我曾做过一个文艺刊物的编辑,收到的青年作家的稿件以抒情诗文为最多。文学本是表现情感的,青年人是最富于情感的,这两件事实凑拢起来,当然的结论是青年人是爱好文学的。在事实上许多青年人走上文学的路,也确是因为他们需要发泄情感。不过就习作说,入手就写言情诗文仍是不妥当。第一,情感迷离恍惚,不易捉摸,正如梦中不易说梦,醉中只觉陶陶。诗人华兹华斯说得好,“诗起于沉静中回味得来的情绪”,意与中文成语“痛定思痛”相近。青年人容易感受情绪,却不容易于沉静中回味情绪,感受情绪而加以沉静回味是始而“入乎其中”,继而“出乎其外”,这需要相当的修养。回味之后,要把情绪表现出来,也不能悲即言悲,喜即言喜,必须使情绪融化于具体的意象,或寓情于事,如“步出城东门,遥望江南路,前日风雪中,故人从此去”,不言惜别而惜别自见;或寓情于景(即本文所谓态),如“西风残照,汉家陵阙”,不言悲凉而悲凉自见。所以言情必借叙事绘态,如果没有先学叙事绘态,言情文决不易写得好。现在一般青年作家只知道抽象地说悲说喜,再加上接二连三的惊叹号,以为这就算尽了言情的能事。悲即言悲,喜即言喜,谁不会?堆砌惊叹号,谁不会?只是你言悲言喜而读者不悲不喜,你用惊叹号而读者并不觉有惊叹的必要,那还算得什么文学作品?其次,情感自身也需要陶冶熔炼,才值得文学表现。人生经验愈丰富,事理观察愈深刻,情感也就愈沉着,愈易融化于具体的情境。最沉痛的言情诗文往往不是一个作家的早年作品,我们的屈原、庾信、杜甫和苏轼,西方的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都可以为证。青年人的情感来得容易,也来得浮泛,十个人失恋就有九个人要悲观自杀,就有九个人表现同样的姿态,过了一些时候,就有九个人都仍旧欢天喜地过日子。他们的言情作品往往表现一种浅薄的感伤主义,即西方人所谓sentimentalism。这恰是上品言情文的大忌讳。

为初学写作者说法,说理文可缓作,言情文也可缓作,剩下来的只有叙事绘态两种。事与态都是摆在眼前的,极具体而有客观性,比较容易捉摸,好比习画写生,模特儿摆在面前,看着它一笔一笔地模拟,如果有一笔不像,还可以随看随改。紧抓住实事实物,决不致堕入空洞肤泛的恶习。叙事与绘态之中还是叙事最要紧。叙事其实就是绘动态,能绘动态就能绘静态。纯粹的静态文极易流于呆板,而且在事实上也极少见。事物不能很久地留在静态中,离静而动,即变为事,即成为叙事的对象。因此叙事文与绘态文极不易分,叙事文即于叙事中绘态,绘态文也必夹叙事才能生动。叙事文与绘态文做好了,其他各体文自可迎刃而解,因为严格地说,情与理还是心理方面的动作,还是可以认成“事”,还是有它们的“态”,所不同者它们比较偏于主观的,不如一般外在事态那样容易着笔。在外在事态上下过一番功夫,然后再以所得的娴熟的手腕去应付内在的事态(即情理),那就没有多大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