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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关于这首诗的解读从主意上主要分为两类: 

一是认为这是一首评悼妻子王氏的诗,首联为“景”,看到素女弹五十弦瑟而触景生情;次联为比“喻”,借庄周化蝶,杜鹃啼血比喻妻子的死亡;三联为“幻”,珍珠为之落泪,宝玉为之忧伤;末联为“感”,情已逝,追思也是惘然! 

二是认为这是诗人对逝去年华的追忆,首联为“起”,借五十弦之瑟喻人生之五十年华;次联为比“承”,在浑然不觉间人生将走到尽头;三联为“转”,以明珠宝玉比喻自己的才能;末联为“合”,岁月催人老,一切都是惘然! 

本人的对于以上两种解读不是很认同,这里把我的感觉写出来,与各位有兴趣的朋友们一起讨论,请大家多多指教。 

我认为要想了解一首诗的真意,首先要找到诗的点睛之处。本诗的真意自然是在最后两句,“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这两句表明了诗人对逝去的岁月的追忆,但却又充满了无奈和惘然!可是诗人在追忆什么呢?又是对什么充满了无奈?那就要具体分析前面的铺垫了。 

首联“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古瑟弦为五十,后演变为二十五,此处为古制。这里的五十实际上只是虚数,没必要考证是否真的就是五十。无端,原指没理由,无缘无故。华年,原意为美好的时光,即青春时光。我认为这里应该是指发生在逝去的岁月里面的诸多往事。这段借五十弦之瑟喻人生数年来之往事,“锦瑟呀,你为什么是五十根弦呢?每一根都象过去发生的件件往事,不管你愿意与否,都要一件件的与你邂逅,和你擦肩而过”。 

次联“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庄周梦蝶的故事见《庄子·齐物论》:“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俄而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欤,蝴蝶之梦为周欤?”即庄周梦中变成了蝴蝶,而醒来发现自己还是庄周,浑然间不知道是自己梦到蝴蝶,还是蝴蝶梦到了自己。而望帝传说见《寰宇记》:“蜀王杜宇,号望帝,后因禅位,自亡去,化为子规”。望帝,是传说中周朝末年蜀地的君主,名叫杜宇。后来禅位退隐,不幸国亡身死,死后魂化为鸟,暮春啼苦,至于口中流血,其声哀怨凄悲,动人心腑,名为杜鹃。这里借庄周化蝶比喻世事无常,人生如梦!杜鹃啼血比喻自己人生的失落,托杜鹃的悲鸣,抒发心中的郁闷。全段应理解为:“世事无常,人生如梦,我哭问青天,命运为何待我如此之不公呀”!

三联“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珠生于蚌,蚌在于海,每当月明宵静,蚌则向月张开,以养其珠,珠得月华,始极光莹……。而珠为何落泪呢?只因在这月明之夜,本应在沧海之间,吸取明月之精华,可如今却沦落为凡间人们手中的玩物,触景生情,如何能不流泪?戴叔伦曾说过:“诗家美景,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良玉虽生烟以示人,而俗人却不见;陕西蓝田东南,是有名的产玉之地,这里应该只是为对仗工整而加的。这段描述了诗人的怀才不遇的烦闷,我本明珠,本当吸明月之精华,炫光芒于世间,可如今却沦落俗人之手,无奈老去,虽然我也竭力以“升烟”表明自己的才能,却没人识别,可叹! 

末联“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结尾点睛之笔,“此情”与首句的“华年”呼应,揭示了全诗的寓意,人生苦短,在自己行将老朽的时候,追思曾经的种种经历,不禁潸然。迷茫之间,时光飞逝,自己虽然才华横溢,虽然努力抗争,可结果却徒劳无功,没人能够赏识自己,无奈之间只能仰天长叹。一切都过去了,还能怎么样呢?只有当作回忆了。但此时心里却充满了惆怅,作诗一首,算作抒解吧! 

总观全诗,结合李商隐的人生经历,抱着绝世才华却莫名其妙地卷入牛李党争,终于不为世用。从怀才求仕时的期盼,到陷入党争之泥淖中而不能自拔时的迷茫和悲愤,乃至欲逃不得时之追悔,在诗中表现的淋漓尽致。所以我觉得这首诗应该是李商隐以锦瑟为题抒发了对自己经历了数十年来的官场生涯所能看到的当时社会生活的参悟和感慨。

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 

70多年前的中国,刚刚推翻了清代的统治,神州大地,一片混乱,一片黑暗。我最早的关于政治的回忆,就是“朝廷”二字。当时的乡下人管当皇帝叫坐朝廷,于是“朝廷”二字就成了皇帝的别名。我总以为朝廷这种东西似乎不是人,而是有极大权力的玩意儿。乡下人一提到它,好像都肃然起敬。我当然更是如此。总之,当时皇威犹在,旧习未除,是大清帝国的继续,毫无万象更新之象。 

我就是在这新旧交替的时刻,于1911年8月6日,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改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当时全中国的经济形势是南方富而山东(也包括北方其他的省份)穷。专就山东论,是东部富而西部穷。我们县在山东西部又是最穷的县,我们村在穷县中是最穷的村,而我们家在全村中又是最穷的家。 

我们家据说并不是一向如此。在我诞生前似乎也曾有过比较好的日子。可是我降生时祖父、祖母都已去世。我父亲的亲兄弟共有三人,最小的一个(大排行是第十一,我们把他叫一叔)送给了别人,改了姓。我父亲同另外的一个弟弟(九叔)孤苦伶仃,相依为命。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两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是什么滋味,活着是多么困难,概可想见。他们的堂伯父是一个举人,是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物,做官做到一个什么县的教谕,也算是最大的官。他曾养育过我父亲和叔父,据说待他们很不错。可是家庭大,人多是非多。他们俩有几次饿得到枣林里去捡落到地上的干枣充饥。最后还是被迫弃家(其实已经没了家)出走,兄弟俩逃到济南去谋生。“文化大革命”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那一位臭名昭著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作者,惹得她大发雌威,两次派人到我老家官庄去调查,一心一意要把我“打成”地主。老家的人告诉那几个“革命”小将,说如果开诉苦大会,季羡林是官庄的第一名诉苦者,他连贫农都不够。 

我父亲和叔父到了济南以后,人地生疏,拉过洋车,扛过大件,当过警察,卖过苦力。叔父最终站住了脚。于是兄弟俩一商量,让我父亲回老家,叔父一个人留在济南挣钱,寄钱回家,供我的父亲过日子。 

我出生以后,家境仍然是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粱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里煮水,腌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一年到底,就吃这种咸菜。举人的太太,我管她叫奶奶,她很喜欢我。我三四岁的时候,每天一睁眼,抬脚就往村里跑(我们家在村外),跑到奶奶跟前,只见她把手一卷,卷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递给我。我吃起来,仿佛是龙胆凤髓一般,我不知道天下还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这白面馒头是她的两个儿子(每家有几十亩地)特别孝敬她的。她喜欢我这个孙子,每天总省下半个,留给我吃。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这是我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 

大概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对门住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每年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带我走出去老远到别人割过的地里去拾麦子或者豆子、谷子。一天辛勤之余,可以捡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晚上回家,把篮子递给母亲,看样子她是非常喜欢的。有一年夏天,大概我拾的麦子比较多,她把麦粒磨成面粉,贴了一锅死面饼子。我大概是吃出味道来了,吃完了饭以后,我又偷了一块吃,让母亲看到了,赶着我要打。我当时是赤条条浑身一丝不挂,我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下来捉我,我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 

现在写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是不折不扣的身边琐事,使我终生受用不尽。它有时候能激励我前进,有时候能鼓舞我振作。我一直到今天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从不计较,难道同我小时候的这一些经历没有关系吗?我看到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子女,也颇不以为然。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花朵当然要爱护,但爱护要得法,否则无异是坑害子女。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着认字,大概也总在4岁到6岁之间。我的老师是马景功先生。现在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有什么类似私塾之类的场所,也记不起有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籍。我那一个家徒四壁的家就没有一本书,连带字的什么纸条子也没有见过。反正我总是认了几个字,否则哪里来的老师呢?马景功先生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小伙伴是有的。我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一个叫杨狗,我前几年回家,才知道他的大名,他现在还活着,一字不识;另一个叫哑巴小(意思是哑巴的儿子),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他姓甚名谁。我们三个天天在一起玩水、打枣、捉知了、摸虾,不见不散,一天也不间断。后来听说哑巴小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蹿房越脊的惊人本领,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浑身悬空,围绕大殿走一周。有一次被捉住,是十冬腊月,赤身露体,浇上凉水,被捆起来,倒挂一夜,仍然能活着。据说他从来不到官庄来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绿林英雄的义气。后来终于被捉杀掉。我每次想到这样一个光着屁股游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 

我在故乡只呆了6年,我能回忆起来的事情还多得很,但是我不想再写下去了。已经到了同我那一个一片灰黄的故乡告别的时候了。 

我6岁那一年,是在春节前夕,公历可能已经是1917年,我离开父母,离开故乡,是叔父把我接到济南去的。叔父此时大概日子已经可以了,他兄弟俩只有我一个男孩子,想把我培养成人,将来能光大门楣,只有到济南去一条路。这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否则我今天仍然会在故乡种地(如果我能活着的话),这当然算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也会有成为坏事的时候。“文化大革命”中间,我曾有几次想到:如果我叔父不把我从故乡接到济南的话,我总能过一个浑浑噩噩但却舒舒服服的日子,哪能被“革命家”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千只脚还要永世不得翻身呢?呜呼,世事多变,人生易老,真叫做没有法子! 

到了济南以后,过了一段难过的日子。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我曾有几次从梦里哭着醒来。尽管此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还能吃上肉,但是我宁愿再啃红高粱饼子就苦咸菜。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我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 

叔父望子成龙,对我的教育十分关心。先安排我在一个私塾里学习。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见而生畏。每天入学,先向孔子牌位行礼,然后才是“赵钱孙李”。大约就在同时,叔父又把我送到一师附小去念书。这个地方在旧城墙里面,街名叫升官街,看上去很堂皇,实际上“官”者“棺”也,整条街都是做棺材的。此时五四运动大概已经起来了。校长是一师校长兼任,他是山东得风气之先的人物,在一个小学生眼里,他是一个大人物,轻易见不到面。想不到在十几年以后,我大学毕业到济南高中去教书的时候,我们俩竟成了同事,他是历史教员。我执弟子礼甚恭,他则再三逊谢。我当时觉得,人生真是变幻莫测啊! 

因为校长是维新人物,我们的国文教材就改用了白话。教科书里面有一段课文,叫做《阿拉伯的骆驼》。故事是大家熟知的。但当时对我却是陌生而又新鲜,我读起来感到非常有趣味,简直是爱不释手。然而这篇文章却惹了祸。有一天,叔父翻看我的课本,我只看到他蓦地勃然变色。“骆驼怎么能说人话呢?”他愤愤然了,“这个学校不能念下去了,要转学!” 

于是我转了学。转学手续比现在要简单得多,只经过一次口试就行了。而且口试也非常简单,只出了几个字叫我们认。我记得字中间有一个“骡”字,我认出来了,于是定为高一(高小一年级)。一个比我大两岁的亲戚没有认出来,于是定为初三(初小三年级)。为了一个字,我占了一年的便宜。这也算是轶事吧。 

这个学校靠近南圩子墙,校园很空阔,树木很多。花草茂密,景色算是秀丽的。在用木架子支撑起来的一座柴门上面,悬着一块木匾,上面刻着四个大字:“循规蹈矩”。我当时并不懂这四个字的涵义,只觉得笔画多得好玩而已。我就天天从这个木匾下出出进进,上学,游戏。当时立匾者的用心到了后来我才了解,无非是想让小学生规规矩矩做好孩子而已。但是用了四个古怪的字,小孩子谁也不懂,结果形同虚设,多此一举。 

我“循规蹈矩”了没有呢?大概是没有。我们有一个珠算教员,眼睛长得凸了出来,我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做shao qianr(济南话,意思是知了)。他对待学生特别蛮横。打算盘,错一个数,打一板子。打算盘错上十个八个数,甚至上百数,是很难避免的。我们都挨了不少的板子。不知是谁一嘀咕:“我们架(小学生的行话,意思是赶走)他!”立刻得到大家的同意。我们这一群10岁左右的小孩也要“造反”了。大家商定:他上课时,我们把教桌弄翻,然后一起离开教室,躲在假山背后。我们自己认为这个锦囊妙计实在非常高明,如果成功了,这位教员将无颜见人,非卷铺盖回家不可。然而我们班上出了“叛徒”,虽然只有几个人,他们想拍老师的马屁,没有离开教室。这一来,大大长了老师的气焰,他知道自己还有“群众”,于是威风大振,把我们这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叛逆者”狠狠地用大竹板打手心打了一阵,我们每个人的手都肿得像发面馒头。然而没有一个人掉泪。我以后每次想到这一件事,觉得很可以写进我的“优胜纪略”中去。“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如果当时就有那一位伟大的“革命家”创造了这两句口号,那该有多么好呀! 

谈到学习,我记得在三年之内,我曾考过两个甲等第三(只有三名甲等),两个乙等第一,总起来看,属于上等,但是并不拔尖。实际上,我当时并不用功,玩的时候多,念书的时候少。我们班上考甲等第一的叫李玉和,年年都是第一。他比我大五六岁,好像已经很成熟了,死记硬背,刻苦努力,天天皱着眉头,不见笑容,也不同我们打闹。我从来就是少无大志,一点也不想争那个状元。但是我对我这一位老学长并无敬意,还有点瞧不起的意思,觉得他是非我族类。 

我虽然对正课不感兴趣,但是也有我非常感兴趣的东西,那就是看小说。我叔父是古板人,把小说叫做“闲书”,闲书是不许我看的。在家里的时候,我书桌下面有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粱秆编成的“盖垫”(济南话)。我坐在桌旁,桌上摆着《四书》,我看的却是《彭公案》、《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等旧小说。《红楼梦》大概太深,我看不懂其中的奥妙,黛玉整天价哭哭啼啼,为我所不喜,因此看不下去。其余的书都是看得津津有味。冷不防叔父走了进来,我就连忙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一丢,嘴巴里念起“子曰”、“诗云”来。 

到了学校里,用不着防备什么,一放学,就是我的天下。我往往躲到假山背后,或者一个盖房子的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似的大看起来。常常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吃饭,有时候到了大黑,才摸回家去。我对小说中的绿林好汉非常熟悉,他们的姓名背得滚瓜烂熟,连他们用的兵器也如数家珍,比教科书熟悉多了,自己当然也希望成为那样的英雄。有一回,一个小朋友告诉我,把右手五个指头往大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三,一直到几百次,上千次。练上一段时间以后,再换上沙粒,用手猛戳,最终可以练成铁沙掌,五指一戳,能够戳断树木。我颇想有一个铁沙掌,信以为真,猛练起来,结果把指头戳破了,鲜血直流。知道自己与铁沙掌无缘,遂停止不练。 

学习英文,也是从这个小学开始的。当时对我来说,外语是一种非常神奇的东西。我认为,方块字是天经地义,不用方块字,只弯弯曲曲像蚯蚓爬过的痕迹一样,居然能发出音来,还能有意思,简直是不可思议。越是神秘的东西,便越有吸引力。英文对于我就有极大的吸引力。我万没有想到望之如海市蜃楼般的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竟然唾手可得了。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学习的机会是怎么来的。大概是一位教员会点英文,他答应晚上教一点,可能还要收点学费。总之,一个业余英文学习班很快就组成了,参加的大概有十几个孩子。究竟学了多久,我已经记不清楚,时候好像不太长,学的东西也不太多,26个字母以后,学了一些单词。我当时有一个非常伤脑筋的问题:为什么“是”和“有”算是动词,它们一点也不动嘛。当时老师答不上来;到了中学,英文老师也答不上来。当年用“动词”来译英文的verb的人,大概不会想到他这个译名惹下的祸根吧。 

每次回忆学习英文的情景时,我眼前总有一团零乱的花影,是绛紫色的芍药花。原来在校长办公室前的院子里有几个花畦,春天一到,芍药盛开,都是绛紫色的花朵。白天走过那里,紫花绿叶,极为分明。到了晚上,英文课结束后,再走过那个院子,紫花与绿叶化成一个颜色,朦朦胧胧的一堆一团,因为有白天的印象,所以还知道它们的颜色。但夜晚眼前却只能看到花影,鼻子似乎有点花香而已。这一幅情景伴随了我一生,只要是一想起学习英文,这一幅美妙无比的情景就浮现到眼前来,带给我无量的幸福与快乐。 

然而时光像流水一般飞逝,转瞬三年已过,我小学该毕业了,我要告别这一个美丽的校园了。我13岁那一年,考上了城里的正谊中学。我本来是想考鼎鼎大名的第一中学的,但是我左衡量,右衡量,总觉得自己这一块料分量不够,还是考与“烂育英”齐名的“破正谊”吧。我上面说到我幼无大志,这又是一个证明。正谊虽“破”,风景却美。背靠大明湖,万顷苇绿,十里荷香,不啻人间乐园。然而到了这里,我算是已经越过了童年,不管正谊的学习生活多么美妙,我也只好搁笔,且听下回分解了。 

综观我的童年,从一片灰黄开始,到了正谊算是到达了一片浓绿的境界——我进步了。但这只是从表面上来看,从生活的内容上来看,依然是一片灰黄。即使到了济南,我的生活也难找出什么有声有色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什么玩具,自己把细铁条弄成一个圈,再弄个钩一推,就能跑起来,自己就非常高兴了。贫困、单调、死板、固执,是我当时生活的写照。接受外面信息,仅凭五官。什么电视机、收录机,连影儿都没有。我小时连电影也没有看过,其余概可想见了。 

今天的儿童有福了。他们有多少花样翻新的玩具呀!他们有多少儿童乐园、儿童活动中心呀!他们饿了吃面包,渴了喝这可乐那可乐,还有牛奶、冰激凌;电影看厌了,看电视;广播听厌了,听收录机。信息从天空、海外,越过高山大川,纷纷蜂拥而来,他们才真是“儿童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是他们偏偏不知道旧社会。就拿我来说,如果不认真回忆,我对旧社会的情景也逐渐淡漠,有时竟淡如云烟了。 

今天我把自己的童年尽可能真实地描绘出来,不管还多么不全面,不管怎样挂一漏万,也不管我的笔墨多么拙笨,就是上面写出来的那些,我们今天的儿童读了,不是也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启发,从中悟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吗? 

1986年6月6日

几年前有个青年拿着一份手稿来到我书斋,希望我评论一下。 

“这不过是我的一篇小作,”他谦虚地说,“不会耽搁你很长时间的。实际上它只是第一章,我在这一章里对宇宙作了解释。” 

我想我们每个人曾经都突然得到过启示,想到自己已对宇宙作出了解释;我们觉得这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不明白为何先前就没有做到呢。我们不知不觉地产生了某种想法,充满无所不知的朦胧预感。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想法,普通的想法只解释存在的一小部分,而它则解释一切。它不但证明一件事,也证明与之相反的事。它解释事物为什么是目前这个样子,假如结果并非如此,它也会对这一事实予以证明。按照我们伟大的想法似乎混沌[1]也是合理的。 

这样的想法通常在早晨4点钟左右产生。我们对宇宙作出解释之后,又酣然入睡。几小时后我们起床时,竟对那个解释疑惑起来。 

然而,在这些作出高度解释的想法当中,某一个时而会在我们醒着时仍然带给我们以慰藉。这便是我在此要抛出的一个想法,它无疑在早期的某个时间曾出现在我的很多读者身上――即人人天生想做他人。 

这并没能解释宇宙,但却解释了我们所谓“人性”中的令人费解的部分。它解释了为什么许多本来很明智的人,虽然善于处理一些事情,但在对待同伴朋友时却弄得一团糟。它解释了为什么我们与陌生人相处得不错,与朋友就不能相处得更好。它解释了为什么我们说人们好听的话时他们常会生气,而说难听的话时他们倒会认为是一种赞美。它解释了人们为什么要与自己性格相反的人结婚,并且从此过上幸福生活。它还解释了为什么有些人不是这样。它解释了办事是否圆通所具有的意义。 

办事不圆通的人按照科学方法对待他人,仿佛此人是一件东西。瞧,在对待一件东西时,你必须首先弄清它是什么,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但在对待一个人时你必须弄清他的情况,然后把你发现的事实小心地对他隐瞒起来。 

但不圆通的人对此怎么也无法理解。他为自己实事求是地对待别人感到自豪,却没意识到他们并不希望受到那样的待遇。 

他两眼直盯住明显易见的东西,让人对此引起注意。年龄、性别、肤色、国籍、服役及所有人口调查者关心的事实,他都看得清楚明白,其谈话也以此为基础。遇到某个比自己年龄大的人时他则对此念念不忘,并客气地极力让别人注意到这种年龄上的悬殊。他有着一个念头,即当人生到了某个阶段时自己将会受到最崇高的敬意,被从一把椅子请到另一把可能更加舒适的椅子上。他没想到有些情趣仍然是不需要坐着去获得的。另一方面,他看见一个乳臭未干的青年时,又对这个明摆着的情况抓住不放,以致让对方对自己大为反感。因为说来奇怪,这个青年宁愿让人说他是一个早熟的人。 

拘泥刻板的人,注意到许多人三句不离本行,便理所应当地认为他们喜欢谈论本行。这是一个误解。他们这样做是由于这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而他们也不喜欢让人注意到自己的局限。一个人所从事的职业,并不必然与他天生的才能或最大的意愿相吻合。当遇见高级法院的某个成员时,你会以为他天生具有评判断事的头脑。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只具有这样的头脑;当他不经法院听审私下对你直言不讳时,也不一定意味着其中包含着评判断事的头脑。 

我对于王族成员的了解局限于他们拍下的一张张照片,它们看起来颇具有家庭生活的气息。这似乎让人觉得王族成员所从事的工作,长期坚持下去也会变得令人乏味,于是他们在拍照时便极力显得像一个个普通人――而通常也装扮得很像。 

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当被认为有从事另一职业的本领时总会感到欢喜。对你的牧师试试吧。别对他说“你今天上午的讲道好极了,”而要说“我听见你把理说得那么中肯时,心想你做律师一定会非常成功。”这时他就会说:“我的确想到过从事法律职业。” 

假如你曾经是腓特烈大帝[2]的属下,称赞过陛下如何能打胜仗,那么证明你的确是一个糟糕的廷臣。腓特烈知道自己是一位普鲁士将军,但他也想成为一位法国式的文豪。如果你希望博得他的好感,就应该说在你看来即便伏尔泰[3]也不如他。 

我们并不愿意让别人对自己的现状引起过多关注,它们本身也许已经很不错;我们还会想到某种更适合于自己的东西。我们要么有过更好的日子,要么期待着这样的日子。 

假定你去了厄尔巴岛[4]拜见拿破仑,试图讨得他的欢心。 

“陛下,”你说,“这是你的一个美丽的小帝国,又舒适又宁静。你处于现在的境况,正适合来到这样一个地方。这儿的气候太好了,到处都是安宁的。在这里一切都为你安排好了,所有具体事情都有人去做,作为一位统治者一定感到惬意。我来到你的领地时看见一排英国军舰护卫着海岸。处处都可看到人们对你关心体贴。” 

你对于拿破仑的这种赞美并不会讨得他对你的喜欢。你把他当作厄尔巴岛皇帝在和他说话。在他自己眼里他就是皇帝,虽然在厄尔巴岛。 

任何一个成人,当他的处境被当作衡量其个性特征的尺度时,上述误解就会使他恼怒。 

拘泥刻板的人总是在不断表演着“错误的喜剧”[5]。那可不只是两个多罗米欧的问题,而会有半打之多,虽然都戴着一顶相同的帽子。 

人们在作介绍时多么随便啊,好象让两个人认识是世上最容易的事情!你的朋友会对你说,“这是斯提弗莱克先生,”于是你说真高兴认识他。但你们有谁知道隐藏在斯提弗莱克这个名字下面的謎吗?你或许知道他的长相、住处和工作,但这一切都是现在时[6]。要想真正了解他你不仅必须知道他现在的情况,而且要知道他过去怎样;他过去常自以为如何,假如他十分努力又应该出现怎样的情景。你必须知道如果某些事情是另一番模样他又会有怎样的结果,必须知道如果他是另一番模样又会发生什么事情。他对于自己有着朦胧的认识,而所有这些复杂的情况都是其中的一部分,它们使他对于自己远比任何人对于他要关心得多。 

我们正是由于意识到缺乏上述了解,才在主动要帮助别人时感到很为难。别人心里会接受帮助吗? 

当年斯坦利[7]千辛万苦地寻找利温斯顿[8]博士,当他终于在中非的一座湖边找到博士时,两人真是尴尬。斯坦利伸出手干巴巴地说,“你就是利温斯顿博士吧?”这之前斯坦利勇敢地穿过了那片赤道地区的森林,一心要找到利温斯顿并把他带回到文明社会。可利温斯顿并不很想被发现,并坚决拒绝被带回到文明社会。他想要的是作一次新的冒险。而斯坦利并没有找到真正的利温斯顿,直到最后他才发现这个老人像他一样有着一颗年轻的心。这两个男人开始计划进行一个新的探险,要找到尼罗河的源头,只是在此时他们才算彼此认识了。 

人人天生想做他人这一现象,说明了为什么生活中会有许多让人烦恼的小事。在社会这个完善的体系当中,每个人都应该知道自己的位置并维护好它,但人人天生想做他人却阻碍着这一体系。既然想做他人,我们就会去从事严格说来不该自己做的事。我们谁都有着太多的本领和才能,无法在我们狭小的职业或工作领域里彻底施展。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大材小用,因此一直做着神学家们所说的“份外事”。 

办事认真的女佣不满足于只做让她做的事,她有着过剩的精力。她想成为整个家庭的改革者。于是她来到主人的书桌前,对书桌进行一次彻底的改革。她按照自己对于整洁的认识把那些文件书信收拾一番。可怜的先生回到家里,发现自己熟悉亲切的一大堆乱东西,竟弄得虽然整齐但却让人讨厌,于是他便造反起来。 

某家公共汽车公司的一本正经的服务员,并不满足于廉价舒适地运载乘客这一简单的职责。他还想在某个道德文化机构里担任一名讲师。当被运载的受害者拉着车上的吊带摇来晃去时,这个服务员却读着一篇材料,敦促对方要有基督精神,待人礼貌,而不要推来推去。可怜的人思考着他关于至善的劝告,真想像朱尼厄斯[9]回答格拉夫唐公爵那样说:“大人,伤害或许可以得到补偿和原谅,但侮辱却是无法弥补的。” 

一个男人走进理发店时只想修一下面,但他遇到的却是一个另有热望的理发师。这个严肃认真的理发师对于人们的幸福并不满足于做出一点点贡献。他坚持还要让顾客洗头、修指甲、按摩、洗桑拿、吹电扇,这期间又得为顾客刷皮鞋。 

人们只为了避免伤害职业工作者的感情――这些人总想提供更多服务――竟然能忍耐着让他们对自己做出许多并不喜欢的事情,难道你这种忍耐从未觉得惊奇吗?在一辆普尔曼式卧车[10]里,当某个乘客站起来让人替他把衣服刷干净时,你注意到他脸上会露出斯多葛派式的[11]那种表情。他很可能并不想让人为他刷衣服,宁愿让灰尘留在上面也不想被迫把它吞到肚里。但他明白别人指望自己要怎样。这是旅行当中的一种庄严的仪式,这仪式先于捐献[12]之前。 

人人想做他人这一现象,也说明了为什么艺术家和文人学士们会有许多反常的举动。画家、戏剧家、音乐家、诗人和小说家,也具有女佣、公共汽车服务员和搬运工一样的人性。他们希望“尽可能地用所有办法对所有人做出所有有益的事”。他们对于习以为常的方式厌倦了,想要试试新的工作方式,结果老是把事情搞得一团糟。一个从事某种艺术的人,却极力想做出本该别的艺术产生的效果。 

于是一个音乐家想做画家,好象把他的小提琴当作画笔。他是想让我们看到他正画着的那种落日的光辉。而一个画家又想做音乐家,画出交响乐来,但他因缺乏修养的听众听不见他的画而感到苦恼,尽管其色彩确实互不协调。另一个画家则想做建筑师,好象他的画是用方砖建成的。它看起来是一座砖建筑物,但在一般人眼里并不像是一幅画。一个散文家厌倦了写散文,想成为一名诗人,于是他每一行开头都用一个大写字母,而写出的仍然是散文。 

你带着单纯的头脑走进剧院,像莎士比亚那样认为戏剧表演是很重要的。然而剧作家却想成为一名病理学家,因此你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可怕的诊所。你本来天真地想松驰一下,但你并非是个蒙上帝选定的人,而是到了一个现成的地方。你得把这件事坚持到底。虽然你有自己的麻烦,但这并不能成为要求获得豁免的充分理由。 

或者你拿起一本小说,以为它是一部虚构的作品。但作家却另有意图,他想要成为你的精神顾问。他得为你的想法做点什么,得重新调整你的基本观点,得抚慰你的灵魂,把你身上彻底打扫一番。尽管你并不想让他打扫和纠正,但他仍然要为你做那一切。你并不想让他对你的想法做出什么,那是你干自己的事唯一需要的想法。 

3 

但如果人人想做他人这一现象,说明了为何人们在行为上有许多离奇古怪的举动,在艺术上有许多非同寻常的表现,它也不能只当作喜剧范畴的东西而轻率地予以排除。它必然有其自身的由来。人人忘不了自己曾经是他人那些时候,[13]这便是每个人都想做他人的原因。我们所谓的个性是一个极为变化不定的东西――大家在看老照片、读旧信时便会明白这一点。 

即使现在活着的最老的人,脱离那种并无明显差别的生殖细胞也不过几年时间,此种细胞是可能发展成任何东西的。最初他是一个具有种种可能性的人。每种发展而成的实际存在,意味着在众多的可能性中有一种被减少。既然成为了一种东西,它就不可能再成为另一种东西。 

做男孩的乐趣在于他仍然有着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他觉得自己想做什么都行。他意识到自己有一些潜力,可以当上一名成功的银行老板。另一方面他又受到吸引,想去南海从事冒险生涯。躺在一棵面包果树下,让果子掉进自己嘴里,使围聚在周围礼貌的野蛮人不无钦佩,这岂不令人快乐。他或许可以做一名圣徒――不是要干杂务、参加讨厌的委员会会议的普通现代圣徒,而是人们在书中读到的那种圣徒,他一遇到乞丐就把自己富贵的长袍和钱包施舍出去,然后无忧无虑地穿过森林去转变那些有趣的强盗。他觉得只要父亲给他提供拿去施舍的钱,他就可以采取那种并不科学的慈善行为。 

但不久以后他明白要在银行业取得成功,与远足到南海,或者当一名更为别致、非同寻常的圣徒存在着矛盾。假如他要从事银行业,就必须像别的银行老板那样去做。 

父母和老师们齐心协力要使他成为一个男子汉,就是说使他成为某种特有的男子汉。一切无用的思想变化都必须被压制下去。他们忠告的要点在于他一定要专心致志,而这也恰好是他正在做的。他正专心致志于各种大人们没有注意的事情。他一方面在教室的凳子上毫不安分,另一方面却专心致志于发生的事情。他注意到教室外面的情况,看到同学们的弱点,计划着如何对他们进行讨伐;他还不无高兴地注意到老师的一个个怪癖。再者,他又是个年轻有为的艺术家,所写的关于生活的文章在同代人中间悄悄传阅,让他们高兴不已。 

但老师会严厉地说:“孩子,你得学会专心致志,就是说心里一定不要想着太多的事,而只想着一件事,即第二种词形变化。” 

瞧,第二种词形变化是教室里最无聊的事情,但如果他不专心致志地学习就永远也学不会。为了提高效率,教育上就要求我们别分散精力。 

一个人如果对特定的学科专心致志,他就可以成为一名成功的商人,或房地产商,或药剂师,或教会执事济贫助理。但他不可能同时成为这些人,必须作出选择。面对自己所立下的证言,不管好坏他都必须坚持下去,把所有其它学科放弃。其结果是,他40岁的时候成为了某一种人,能够从事某一种工作。他获得不少极其正确的有用想法,但这些想法并未正确得超乎寻常,以至于影响到工作。邻居们知道在哪里能找到他,他们不需要乘上精神的电梯,他就在底楼工作。他获得了实用性的东西,但却失去了趣味性的东西。 

昔日的预言家声称说,年轻人产生梦想,老年人看见幻象,但他对于中年人却只字未提。中年人们不得不一心为工作奔波。 

但是工作时间内责任重重的人,也像他显得的那样颇有变化吗?他在谈论工作时是否也“专心致志”呢?我并不这样认为。他的身上隐藏着难以捉摸的个性。在古老的天主教人家那些杂乱的房屋里,有着通往“司铎秘密藏身处”[14]的隐秘镶板,家人们由此获得精神安慰;同样,在最成功的人心里也有秘密空间,那儿隐藏着他失败了的冒险事业,他那浪漫的雄心,他未能履行的诺言。所有他梦想着可能的东西都隐藏在心灵深处。他无论如何都不愿让众人知道他多么关心自我――这个自我尚未得到恰当的机会表现出来。你只有在明白一个人曾失去了大西岛[15],并且仍然希望扬帆奔向乌托邦,你才会了解他。 

当道格贝雷[16]声称说他那副身子“像美西拿[17]任何人的一样好看”,说他“有两件长袍,身上不乏漂亮东西”时,他便在指出自认为显而易见的事。而当他夸口说自己“是个曾遇到一些损失的人”时,其口吻就显得更加隐秘了。 

裘利·凯撒[18]乘着凯旋车穿过罗马大街时,其桂冠在平民百姓眼里便象征着他当时多么伟大。但人们私下传说凯撒那个时候还渴望自己更年轻些,因此在出现于大众面前以前他对桂冠仔细作了一番整理修饰,以便不让人看到他也有所损失[19]。 

大人物常被认为显得骄傲自负,他们之所以如此,多因害怕暴露出那些为普通百姓所具有的感情。当雅各[20]的儿子们看见自己所恳求的那位伟大的埃及官员[21]转身而去时,他们简直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而约瑟却动了手足之情,急着找个地方去哭。他进了自己屋里,哭了一场。他洗了脸出来,强自忍着。”[22]约瑟并不想成为大人物,他想做一个普通人。而要强自忍着又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 

4 

我们儿童时代那些失去的本领,青春期那些失去的胆大无畏、雄心勃勃的行为和富有浪漫精神的令人赞美的事怎样了呢?那些让我们觉得自己与各种各样的人都有着亲密关系的同情心怎样了呢?早期我们对于与自己毫不相关的事所具有的好奇心怎样了呢?我们如此问着,正如圣保罗[23]问加拉太人[24]:“起初你们做得不坏,是谁阻拦了你们?”[25] 

其回答也并不完全使我们丢脸。我们并没有充分发挥自己所有的天性,因为不允许我们这样做。沃尔特·惠特曼[26]也许为“自发的我”欢欣鼓舞。可谁也不会为自发的[27]你支付报酬。一个自发的扳道工对于广大的旅行者可是一个威胁。我们更喜欢一个性情稳定的人。 

随着文明的发展和工作越来越专门化,在任何公认的职业里谁也无法自由充分地发挥其所有天生的才能。那么其它的自我又如何呢?回答一定是,在日常工作的范围以外必须为它们提供活动的场所。由于工作日益要求人们全神贯注,不可分心,因此也更需要人们对于获得认可的闲暇时间予以密切护卫。 

古希伯莱圣贤宣称:“智慧产生于闲暇时机。”这并非说智者一定属于我们所谓的闲暇阶层,而是说假如某人只有一点自由的时间供自己支配,那么他必须用这点时间让隐藏的自我获得新的活力。假如无法拥有24小时的安息日,他也必须学会如何让短暂的休息时间神圣不可侵犯,哪怕10分钟也好。在这段时间他什么工作都别做。只认可和保护工作及挣得工资的那种自我是不够的,世界一定得因为我们别的自我而变得安全。《独立宣言》[28]不是说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吗? 

昔日的牧师,在长篇大论地对信徒告诫一番之后,常转向一个为了说教而为大家所知的“反对者”,对他讲出自己最为煞费苦心的辩论。此时我似乎觉得那样的“反对者”就在眼前。 

“你所说的那一切称赞自己最喜爱的老话,”他评说道,“真是正确过了头。但所有这些与战争有何关系呢?这些日子只有一件事才值得我们思考――至少这是我们唯一能够思考的事情。” 

“我同意你的看法,礼貌的‘反对者’。不管我们的出发点在哪里,大家都要回到这一点上:这场战争该怪罪于谁呢?它是如何暴发的?我们用以解释的观点与目前这个问题直接有关。普鲁士的军国主义者们对于事实有着非常深刻的认识,但对于人性却不予重视。他们这种不得体的表现简直让人难以置信。他们把人像东西一样对待。他们对待事实严肃认真到极点,毫不关心感情。他们把间谍派往世界各地,让其报告所有能够看到的事情,可对于不能够看到的却毫不注意。所以,当他们精确严密地对待那些明显的事实和势力时,人们心中一切潜藏的力量却正把矛头对准他们。普鲁士精神[29]高度强调要有专门化的人,这样的人不得让任何同情心影响其办事效率。在有了一种标准尺度之后,所有的变化都得压制下去。而我们之所以打仗,就是为了反对这种极力压制人性中各种变化的行为。我们不希望人人都变成一种模式。” 

“但是那个德国皇帝[30]如何呢?你的那套理论说明得了他吗?他也想做他人吗?” 

“亲爱的‘反对者’,我承认这对于他大概是个新思想,不过他最后会那样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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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传说中宇宙形成前模糊一团的景象。 

[2] 腓特烈大帝(1712-1786),即腓特烈二世,普鲁士国王。 

[3] 伏尔泰(1694-1778),法国启蒙思想家,作家、哲学家。 

[4] 位于地中海意大利与科西加岛之间。1814年拿破仑在巴黎战败后,曾被联军流放于此地。

[5] 《错误的喜剧》是莎士比亚早期创作的一出喜剧。这类喜剧的特点是,通过剧中人物相似的外表制造出各种误解与可笑的情节。 

[6] 现在时是英语语法中的一种时态,表示现在的一般状况和经常发生的行为。 

[7] 斯坦利(1840-1904),英国军人与探险家。 

[8] 利温斯顿(1813-1873),英国探险家,著有《旅行记》。 

[9] 1769至1772年间在伦敦一家报纸上,发表一系列抨击英国内阁信件的不知名作者的笔名。 

[10] 19世纪美国发明家普尔曼设计的豪华列车车厢。 

[11] 也代指禁欲的,坚忍的。 

[12] 捐献,指给教会或通过教会转交的捐献物,捐助物。这里是比喻。 

[13] 指自己现在和过去不同。 

[14] 指16-17世纪时天主教的司铎藏身处。司铎是天主教对神父的另一名称。 

[15] 据希腊神话,直布罗陀海峡以西有一座神岛,为仙人所居,后来沉入大西洋中。 

[16] 莎士比亚《无事生非》一剧中的警长名。 

[17] 西西里岛东北部海港名。 

[18] 裘利·凯撒(100-44BC),罗马统帅,政治家。 

[19] 比如年龄的增大,头发的减少等。 

[20] 指以色列人的祖先亚伯拉罕之后人。 

[21] 即下面提到的约瑟,《圣经》中的故事人物,雅各的第十一个儿子。 

[22] 引文见《创世纪》第43章。 

[23] 耶稣的弟子。 

[24] 加拉太系小亚细亚中部古国。 

[25] 引文见《新约·加拉太书》第5章。 

[26] 沃尔特·惠特曼(1819-1892),美国诗人,有《草叶集》等作品。 

[27] 另有“本能的、自动的、自然的”这些含义。 

[28] 美国于1776年7月4日发表的宣言。 

[29] 指严酷的纪律、崇尚军国主义、妄自尊大等。 

[30] 指1871-1918年期间的德国皇帝。

入世,这似乎不属于我这样的人应该思考的那类事情,但事情往往却是旁观者清。我坐在临街的凉亭里,心满意足的吸着水烟,嚼着懒散、香甜的忘忧草叶,饶有兴致地观赏旋风似的人群跌跌撞撞地在生活的公路上滚滚而去。 

  这疯狂的进程永无止息,你日日夜夜都能听见无数急促的脚步声——有的在奔跑,有的在步行,有的步履瞒珊,一瘸一拐,但全都急急忙忙。在这场疯狂的赛跑中,个个争先恐后,人人都竭尽全力,拼命狂奔,都想达到那永远可望而不可及的成功地平线。 

  看看这蜂拥前进的人流吧……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出身高贵的和身世卑微的,心地善良的和生性邪恶的,腰缠万贯的和一贫如洗的,兴高采烈的和愁容满面的……个个急不可待,手忙脚乱,你争我抢。强者将弱者搡到一边;精明的偷偷超过愚蠢的;跑在后面的拽着前面人的胳膊;而跑在前面的踢开身后的人。凑近些看,看看这一闪而过的画面吧。这里,一个气喘吁吁的老人;那边,一个逡巡怯懦的少女,被一个阴郁消瘦的主妇驱策着;这里,一个用功的学生在钻研《入世之路》,他盯着书本,踉踉跄跄,却没注意别人早从他身边跑过去了;看这边,一个一脸烦躁的男子,身旁是衣着入时的女人轻轻推着他的胳膊肘;瞧啊,一个男孩儿怀恋地回头遥望,望着那个他再也见不到的阳光灿烂的村庄;看这儿,一个宽肩膀男人步伐坚定从容;而那边,一个面孔瘦长、弯腰屈背的家伙则迈着鬼鬼祟祟的步子,在路上躲躲闪闪地前行;看这儿,一个诡计多端的恶棍小心翼翼,从路左边走到右边,眼睛始终盯着地面,自以为在前进;再看啊,一个面容高贵的青年停了下来,他的目光从遥远的目标落到脚下的污泥上,正踌躇不决。 

  此刻,我看见一位漂亮姑娘走过来了。每走一步,她秀丽的脸上就增加一道皱纹;现在走来的是一个满脸愁容的男人;现在,一个满怀希望的少年正在走来…… 

  这群人真是五花八门啊!王子与贫儿、罪犯与圣徒、屠夫、面包师、做烛台的、补锅匠、裁缝、还有农家孩子和水手……全都搅在一起。这是个头戴假发、身穿长袍的律师;还有个戴着印度头巾的犹太老裁缝;这是个穿着红色军装的士兵;这是个殡仪馆雇用的收尸人,头戴飘着黑丝带的帽子,手上是一副磨破的棉手套;这是一个老朽的学者,笨拙地摸索着他的手稿;还有一个浑身洒了香水的戏子,挂着惹眼的海豹皮。这里来了一个巧舌如簧的政客,叫卖着他的万能法案;这里还有个走江湖卖便宜货的商贩,高举着包医百病的假药。这是个面色红润的资本家,那儿有个体格健壮的工人;这儿是个科学家,还有个擦皮鞋的;这儿是个诗人,还有个收水费的;这儿是个内阁部长,那儿是个芭蕾舞演员。这儿是个红鼻子的酒店老板,大吹大擂他的各种好酒;那儿有个节制有度的演说家,每晚收费50镑;这儿有个法官,那儿是个骗子;这儿是个牧师,那儿有个赌徒。这儿是个珠光宝气的公爵夫人,面带微笑,仪态万方;那儿是个骨瘦如柴的客栈老板,对烹调烦得要死;这儿还有个摇头晃脑,趾高气扬的妓女,浓妆艳抹,衣着俗丽。 

  他们摩肩接踵,拼命赶路,他们尖叫着,咒骂着,祈祷着,欢笑着,歌唱着,并肩向前冲。他们的速度从不放慢,这场赛跑也从不停息。他们在路边没有歇脚,在清凉的泉水旁也不休息,在绿荫下更没有停顿。向前,向前,向前……在炽热、拥挤的人群和尘土里前进……前进,否则,他们就会被别人踩倒,输掉竞赛……前进,怀着忐忑的心思,迈着蹒跚的脚步前进……前进,直到心力衰竭,眼睛昏花,发出一声垂死的呻吟,告诉后面的人们:他们可能要到另一个世界去了。 

  尽管这场赛跑的速度致人死命,路途又坎坷不平,但除了懒汉和傻子,谁能对它无动于衷?正如一个被耽搁的旅人,先是袖手旁观集市上的欢宴,终于抢过酒杯,一饮而尽,然后跳进旋转的人群。谁能够冷眼旁观这疯狂的骚乱而不被吸引进去呢?例如,我就不行。我承认:对于路旁的凉亭、心满意足的水烟和忘忧树叶的比喻全不恰当。尽管它们听上去非常富于哲理,但我担心,哪怕凉亭外面发生一点儿有意思的事,恐怕我就不会安坐在凉亭里抽水烟了。我想我更像那个爱尔兰人,看见一群人正往一块儿凑,便吩咐自己的小女儿去打听他们是否要打架……"因为,要是打架,爸爸也想去凑个热闹。" 

  我喜欢这场惨烈的拼搏。我喜欢在一旁观看。我很高兴听见人们参与这样的拼搏……勇敢地、光明正大地为自己杀出一条路,也应该当心被幸运或诡计绊倒。那搏斗激励着萨克逊人的传统斗志,犹如我们小学时代那个"与可怖的恶魔搏斗的骑士"的故事使我们心惊胆战一样。 

  参加生活的战斗也像与恶魔搏斗。我们的十九世纪也有巨人和龙,他们守护的金匣子,可不像故事书里那么容易得到。你看,阿尔杰农朝祖先的大厅久久地望了最后一眼,抹去眼泪,毅然出发了……三年后他返回家乡时已经成了巨富。这些故事的作者们并没有告诉我们"确切的经过如何",这实在叫人感到遗憾,因为那肯定非常刺激。 

  不过,当时一千个小说家里,没有一个给我们讲过他们主人公的真正经历。他们用十几页篇幅徘徊在茶会上,而只用"他变成了我们的商业巨头"或者"他现在成了一位大艺术家,将世界踩在脚下"去总结一个人的一生。天哪,哪怕是吉尔伯特一首滑稽歌里的真实生活,也比人们写出的一半传记小说里多。他向我们讲述那个在办公室当勤杂工的男孩怎样一步步升到"女王海军统帅"的详细经过。他为我们解释那位生意冷清的律师如何奋斗,成为了不起的优秀法官,并且"准备由此扩大战果,在婚姻上试试身手"。人们感兴趣的不是丰功伟绩,而是获得成功的详细经过。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部揭示雄心勃勃者事业潜流的小说……他的奋斗,他的失败,他的希望,他的失意和他的成功。那将是部极为成功的作品。我敢肯定,事实将会证明:追求命运女神的故事,会像追求有血有肉的女人的故事一样有趣。不过,顺带说一句,这两种故事读起来会一模一样,因为命运女神如同古人画的那样,与女人非常相似……虽然不像她们那样蛮不讲理,二三其德,也差不了多少……追求两者的过程更是大同小异,有本·琼生的诗为证: 

  你追求女人,她拒绝你; 

  你不理睬她,她倒追你。 

  这两句诗把命运女神和一般女人都概括了。一个女人绝不会完全在意她的爱人,除非到了爱人已经不在意她的时候。同样,只有到了你对着命运女神的脸打个榧子,并转身离开她时,她才肯对你露出笑脸。 

  但是,到了那个时候,你已经不怎么在乎她是微笑还是蹙眉了。当她的笑还能使你战栗、使你狂喜的时候,她为什么不笑呢? 

  好心人说,这样的情况完全理所当然,它证明雄心是邪恶的。 

  一派胡言!好心人完全错了(在我看来,他们一向都是错的)。我倒想看看,没有那些雄心勃勃的人,世界会成什么样子?哎哟,它会像诺福克馄饨一样松松垮垮。雄心勃勃的人犹如发酵剂,将世界做成浑然一体的面包。没有雄心勃勃的人,世界就永远不会前进。他们都是忙碌者。他们清晨早起,重重地敲门,大喊大叫,把火铲和通条弄得乒乓作响,干出些通常被躺在屋中床上的人们视为不可能的事情。 

  真的,有雄心是个错误!这些人弯着脊背,额角挂着汗珠,开出平坦的道路,好让一代代的人在路上前进。他们错了!当其他人玩乐的时候,他们却将造物主赋予他们的才能用于艰辛的劳作。他们错了! 

  当然,他们也寻求报偿。人类并不具备只关心他人利益的、神一般的无私品格。但是,为他们自己工作就是为我们大家工作。我们彼此密切相关,谁都不能仅仅为自己工作。一个人为了自己敲击的每一下,都有助于整个宇宙的成形。溪流奋力向前奔腾,推动了磨盘的转动;珊瑚虫营造自己的小巢,彼此增加了疆土;而雄心勃勃的人使自己受人赞颂,也"给后人留下了不朽业绩。亚历山大和凯撒都是为了自己的目标而作战,但同时,他们也将文明的腰带系在了半个地球上。史蒂文森为挣钱而制造了蒸汽机;丽莎士比亚之所以写戏,则是为了让莎士比亚太太和小莎士比亚们拥有一个舒适的家。 

  心满意足、没有雄心的人们自有他们的用处。他们形成一块洁净而有用的背景,以便画上伟人的肖像。他们是虽不特别聪明,却毕恭毕敬的观众,旁观着时代的风云人物演出的戏剧。只要这些人保持沉默,我对他们就无话可说。不过,看在老天的份上,千万别让他们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他们太爱那样做了,而且还高声宣布:他们才是全人类的真正典范。其实,他们光吃不干,是社会这个大蜂巢里的雄蜂,是街头群氓,他们懒洋洋地混日子,袖手旁观那些劳作者。 

  但愿他们也不要自以为聪明绝顶,自以为见解深刻,并且把知足当作非常明智的良策。"知足常乐"也许是对的,不过,一头耶路撒冷小马也很知足,其结果是知足的人也好,知足的马也好,都是任人处置,任人摆布。"得啦,你不必为他操心,"人们往往这么说,"他现在很知足,激励对他没什么好处。"这样一来,你们这些知足者就无声无息地走了过场,而那些不知足的人却得到了自己的位置。 

  倘若你愚蠢得竟然会知足,千万不要表现出来,而应当和其他人一起大声抱怨。倘若你只做了一点儿事情,你就应该要求得到大量回报。因为你不这么做就一无所获。这个世界上,必须采取与索赔法案里相同的原则:你准备接受1,那就提出10倍的要求;倘若你对得到100已经满足,那就以1000为起点开始要价;若一开口就提出100,你就仅仅能够得到10。 

  让·雅克·卢梭正是由于没有遵循这个简单的原则,才落到了那样悲惨的境地。他将自己尘世的极乐境界固定在一个果园、一位和蔼的女人以及一头母牛上面,但他连那些都没有得到。他的确得到过一个果园,不过那女人并不和蔼,她把她妈妈带在了身边,何况也没有母牛。反之,倘若卢梭一开始就拿定主意得到一大片乡村地产、整整一屋子美女和一大群牲畜,他也许就会拥有自己的菜园和一头活脱脱的牲口,甚至有可能碰巧拥有那种raraavis(拉丁文:稀世珍禽)……一位真正和蔼的女人。 

  生活对于那些知足者是一桩多么沉闷可怕的事情啊!由他们支配的时间会何等沉重!他们用什么来占据自己的思想(假如他们还有一点的话)?对他们当中的大多数,读报抽烟似乎就是智力食粮了;对其中更有精力的人,还要加上吹吹笛子和议论街坊的事情。 

  他们从不知道期望的刺激,从不曾领略努力后成功的真正快乐,例如那些有目标、有希望、有打算的人脉搏的躁动。生活对于雄心勃勃的人是一场精彩绝伦的赌博……它需要他全部的机智、精力和勇气。从长远看,这场博奕势在必得,必须眼快手稳,而且极有可能得出人们无法驾驭的结局,以其胜负难卜激起他的高度热情。他在其中欢欣鼓舞,犹如强壮的游泳者在惊涛骇浪里,犹如运动员在角斗中,犹如士兵在战场上。 

  倘若他被打败,他赢得的是参与战斗的残酷欢乐;倘若他没有跑过别人,至少他参加了赛跑。经历奋斗而失败,也强似睡过一生。 

  因此,前进,前进,再前进吧。女士先生们,前进啊!男孩女孩们,前进啊!施展你们的技艺,试试你们的胆量,鼓起勇气,振作精神,前进!演出永不收场,竞赛总在进行。这是人生竞技场上唯一的真正运动。受到贵族、牧师和高等人保护的绅士,备受尊敬而高尚无比的绅士,从纪元第一年起就生生不息的绅士们,前进!淑女们,绅士们,前进!投入这场竞赛吧,人人都能从中获得奖赏,人人都可以参加。有给成年人的金子,有给孩子的声誉,有给少女的地位,有给蠢人的愉快。因此,前进吧,女士先生们,前进!人人有奖,个个有份。赢家虽然很少,但对其余的人来说: 

  对失败者的奖励,是奋斗时的狂喜。

设若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 怕,因为我可以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让我单摆浮搁的讲一套北平,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觉太少了,虽然我生 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此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 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 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

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象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啊!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象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 的爱。这不但是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 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 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虽然“近似”两字要拉扯得很远——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的感到寂苦。

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自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象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

面向着积水潭,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象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 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论说 巴黎的布置已比伦敦罗马匀调的多了,可是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

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几乎是什么地方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这种分配法 可以算——在我的经验中——天下第一了。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的喘气;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 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

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呢!

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对于物质上,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种费钱的玩 艺,可是此地的“草花儿”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即使算不了什么,可是到底可爱呀。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是 多么省钱省事而也足以招来蝴蝶呀!

至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而送到家门口的。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 绿绿几乎有诗似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呀!

哼,美国的橘子包着纸;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它没有象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 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大概把“南”字变个“西”或“北”,也没有多少了不得的吧。

象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能享受一点清福了。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