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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立夏

  他二十岁的时候,她正好十岁。

  她坐在台下,晶亮的眸子映照出台上英武的他。

  他是学校请来的英雄,笔挺的军装上一张黝黑却棱角分明的脸,因为激动透着健康的红晕。

  他在台上大声地念着手中的演讲稿,只剩下三根手指的右手高高举起,如同一面灼目的旗帜。在一次实弹演习中,面对一颗滋滋作响的手榴弹,他毫不犹豫地拣起来扔向远方,挽救了被吓呆的战友。

  她的眼中噙满了泪水,朦胧间台上的他是那么高大英俊,连他那浓重的乡音都充满了亲切的味道。

  “他真是个英雄,我会一辈子记住他的。”她在心里默默地想。

  他三十岁的时候,她二十岁。

  学校组织学生们去农村体验生活。

  如果不是村干部郑重地向大家介绍他曾经是个英雄,她是一丁点儿也认不出他了。

  埋头在田里劳作的他跟其他的农民已没什么两样,披着一件灰扑扑的褂子,失却了红晕的脸还是那么黑,却变得暗沉。村干部介绍的时候,他憨憨地笑着,脸上怎么也找不到十年前年轻的影子。

  他坐在田头抽着烟卷,好几次她都想走过去跟他说几句话。看着烟头一明一灭,她终于还是没过去。

  她实在想不出该对他说些什么。

  他四十岁的时候,她三十岁。

  他在她所在的城市摆了个摊,卖鸡蛋煎饼。

  五岁的女儿吵着要吃煎饼,她先认出了他的手,再抬头看他的脸,恍若隔世般,已然很陌生了。

  女儿香甜地啃着煎饼,她的心却一直不能平静。她忍不住悄悄告诉女儿,卖煎饼的是一个英雄,女儿懵懂地吵闹着,要去看英雄。

  她带着女儿折回去,女儿仔细看着那只残缺的手,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她匆忙带着女儿离开,一边哄着女儿,一边回忆自己十岁的时候第一次看见这只手,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只有深深的敬意。

  她还记起来当时听完报告回到家,小小的她弯曲起两根手指,模仿三指的样子,想象着那种悲壮。

  他五十岁的时候,她四十岁。

  她在民政局混上了科长的位置,工作还算清闲,生活不好不坏。

  当他在她办公室外面探头探脑的时候,她根本就没认出他,原来他是来申请追加困难补助的。

  她给他倒了杯茶水,他受宠若惊地捧着,只会一迭声地说谢谢。她陪着他办完了所有手续,而他不知道为何受到如此礼遇,越发地惶恐不安,一个小时里说了不下五十声的谢谢。

  望着他佝偻着背离开,她开始努力回想他年轻时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真的曾经是个英雄吗?”问自己这个问题的时候,她觉得那么茫然。

  她五十岁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那天她在办公室喝着茶,翻着报纸,四十年前的他突然映入眼帘。犹如被雷击般,她手中的茶杯怦然落地。

  他在回乡的公交车上遇到一伙劫匪,一车人只有他挺身而出,搏斗中,被刺数刀身亡。报道还提到,他的右手只有三根手指,年轻时他就曾因救人成为部队里的英雄典型。那张穿着军装的年轻的照片,据说是他唯一的一张相片。

一瞬间,泪水又模糊了她的眼睛,恍如四十年前,小小的她坐在台下仰望。

【请思考】这篇小说在构思上有什么特色。

作者:(英)哈里特·思勒

帕帕·敦特一向非常喜欢花,他经营花店已经很多年了,花店坐落在一个十字路口旁。他工作非常勤奋,并且生活得也很美满,他甚至有足够的钱供他的儿子约翰上大学。

约翰也象他父亲一样喜欢花。虽然他想上大学,但他的理想是毕业后帮助父亲经营这个花店。

花店位於十字路口。尽管花店没有挂招牌,但由于帕帕·敦特多年的苦心经营,城里的人们谁都知道这儿出售的鲜花是全城最美的。

花店第一次开业时,挂着一块很大的招牌,上面写着:

本店出售美丽鲜艳的花

第一个来到花店的顾客对帕帕·敦特说:“我很喜欢你的花店,可不喜欢你的招牌。美丽鲜艳的花,难道你就不可以卖别的种类的花吗?你为什么不把‘美丽鲜艳’删掉呢?”

帕帕·敦特欣然同意,认为这样很好,于是把招牌改为:

本店出售花

第二天,又一个顾客来到花店,他认为这个新开业的花店很使他称心如意,但他也不喜欢花店的招牌。他说:“假如你不在这儿卖花,又在哪里卖呢?帕帕敦特,你应该把招牌上的‘本店’两字去掉,这样多简单明了。”

于是,帕帕·敦特又把招牌改为:

卖花

第三天,帕帕·敦特的叔叔来到花店。“你这个花店很漂亮。”他说,“可是招牌太罗嗦了。‘卖花’,花当然是卖的,但是这样写,给人一种不愉快的感觉,你为什么不把‘卖’字去掉呢?”

这样,花店的招牌上只剩下一个字:

又过了一天,本城的一个官员也来光临帕帕·敦特的花店。

“我们来到这儿,感到很荣幸。”官员说:“你的花店看起来很整洁,宽敞明亮。你是一个很善于经营花店的人,你的花店位置适中,橱窗布置得幽雅大方;不过,我对于你的招牌有些想法,‘花’,你的橱窗里摆满了美丽的花,那么你的招牌就是摆设了。人们看见这花,就会知道你出售花,所以最好是让你的花自己去说明吧。”

帕帕·敦特听从了官员的忠告,索性摘去了招牌。路过花店的人们一看到橱窗里摆放着的鲜花,总是不由自主地停下来。最后,帕帕·敦特的鲜花远近闻名,盛誉不衰,没有人再去别的地方买花了。

这样,许多年过去了。

现在,帕帕·敦特要和儿子一起经营花店,他高兴极了。随着岁月的流逝,他渐渐变得苍老,对经营花店已经有些力不从心了。

送走了那些看望约翰的人们,帕帕·敦特问儿子:“约翰,现在,你要为花店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哦,爸爸,我们首先要挂个招牌。在商业化的今天,它尤其是必不可少的。”儿子回答。

“挂个招牌,孩子?”

“对。”

“那么,招牌上写什么呢?”

“嗯,让我想想……就写‘本店出售美丽鲜艳的花’吧……”

【请思考】小说的主题是什么?

作者:石英

①在这里,旧的皇历是更不灵了。

②原本我以为,黄河口的土是粗糙的、贫瘠的。因为在我幼小时,大人们就告诉我:那是个盐碱沙荒、十年九不收的地方。

③但当我实地来到这黄河入海处,亲眼领略了它的豪迈气势和不凡的资质后,我便意外地发现:这里不仅地阔,而且土肥,攥在手里,酥细得像润了油,却又不腻而匀和;凑近鼻沟下一闻,别有一种清香。以我年轻时在老家从事农桑的经验,这样的土质,任管种蔬菜还是种庄稼都是很理想的。

④果然,在后首那块干松的地段,好一片秋禾!风过时,高粱擎起硕大的锣鼓槌相互撞击,没有敲出多大的声响,却惊起一对翠蓝色的珍鸟从深处腾出,在半空里飞旋两遭,没有树枝可依,又飘落在旁边的一片谷地,立在穗上颤颤悠悠,像一双新婚伉俪相对荡着秋千。那千支万条谷穗的金笔,在漫野里尽情描绘秋熟的图景。

⑤再往前,更接近河口的一片土地,许是刚冲积成不久,还没有好好利用。如此潮润的沃土,瞅着都会口舌生津,谅也不会长时被闲置的。

⑥我是个庄户底儿,颇有些“爱土成性”,走着走着,禁不住又珍惜地捧起一抔土来,觉得好沉重,真的——比一般的土要有分量。“你的手感不一样吧?”我们的老向导、四十年的治黄专家王总工程师看出来了,接着他以充满诗意的幽默口吻向我解释,“这土确实有点特殊:黄河口虽说在山东,这里的泥沙却不全姓鲁,它们有的姓甘,有的姓秦,有的姓晋,有的姓豫,大都是外来户。你手里攥着九个省区呢,怎能不重?”

⑦我始而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再一琢磨,或许还真有道理,但究竟是科学上的依据,还是哲理上的深远含义?科学上的道理,土质的某种特殊性,还有待请教;引我深思的倒是他所说的“攥着九个省区”这句话,确实是够有分量的,其中不但有地理上的广阔,更有历史的重负,大河不舍昼夜滔滔奔流,融雪纳雨,诸种情味,羼和着千年万载艰辛的汗珠。经过漫长历史淘滤,轻浮的、劣质的分子被冲出河口,混杂于海水中;能够落下来的便执著地痴恋于河口,不肯随波逐流。这些分子多是精华,它们当然最凝重。

⑧这土,攥在手里是无声的,我却觉得它储留、凝结着我们这个民族苦难和奋起的回声。太遥远的且不说,七十多年前,就有黄泛区百姓流离失所啼饥号寒的哭泣,更有1947年6月30日刘邓大军强渡黄河的雄浑声浪……

⑨我更深深感悟到:我手里攥着的不是一抔普通的土,一时竟合不得扔弃它——它值得我珍惜并作为一种精神的动力。这时我不仅觉得它的分量沉重,而且攥得好苦!

⑩但不论是何种滋味,过去的毕竟已成为过去。现在,我闻到的是风赠秋熟的醇香;眼前,是驰向海口的两栖机动勘测船。王总兴致勃勃地向我透露:三年以内就将结束这里“有水无航,有油无厂,有口无港”的局面。“到那时,你再来看!”

⑪他的语气是那么坚定,那么充满信心;不需怀疑,他过去四十年间的治黄成绩就是金质“信用卡”。

⑫至此,我可以愉快地松开手了。土,被攥成紧紧的一团,我随手把它揉碎,轻松地撒开去,土星儿均匀地铺在地面上,幻觉中,我的眼前仿佛展开了一幅新洲远景图……

【注释】黄历,又称老黄历、皇历,是在中国农历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带有每日吉凶宜忌的一种万年历。黄历相传是由轩辕黄帝创制,故称为黄历。

【请思考】文章开头第一句该怎么理解呢?第二段起什么作用?

作者:刘真

亦师亦父的严教授去了。他到我梦里来过,渊博严格,目光清漱,一如从前。

十七年前,我到美国留学。面临的现实与理想中的美国梦大相径庭,我像只迷失的土拨鼠一样惆怅。

所幸,与严教授和他的葱油饼在异乡不期而遇,让那段时光变得温暖、生动、有滋有味。

留学之初,由于学业繁重,疲于应付,选课时就想偷懒,挑一门“中国文学”,窃以为中文到底是母语,拿个“A”应该不难。

授课老师是位清癯的华人长者,银灰短发,清澈的目光透看世事洞明的智慧。

他开门见山:“我是严光裕,诸位选这门课无非两种,或是有情怀,或是想轻松拿学分。”到底是老江湖,一句话就说到我心里去了。

“这门课要想拿‘A',无他,热情而已!”这简单的开场白,直到今天仍犹弦在耳。

严教授常在课堂上突然提问,题目刁钻,要求严格。我在他门下如履薄冰,不敢稍有懈怠。

后来我才知道,他原是江南水乡诗礼传家的公子。我见过他年少时的照片,一个翩翩美少年,长衫芒鞋,目光清澈。他志学之年随家人移居他乡,后远渡重洋,教书育人,著文立说,人生经历丰富而曲折。

同窗们公认严教授有三绝:一绝,学识渊博,经史子集、汉唐名家,莎士比亚、左拉歌德,杂书小说、野叟村言,他都广泛涉猎,授课时旁征博引,精彩纷呈;二绝,英文功力深厚,书写精巧优雅,口语流利地道;三绝,板书漂亮,规整遒劲,堪比书上的印刷体。

可在我心中,严教授还有第四绝——他亲手烙的葱油饼,且位居四绝榜首。

严教授的葱油饼丝丝缕缕、层层叠叠,咸香、鲜香、齿颊留香,令人一见亲切、再见倾心,留待以后的如寄浮生里慢慢回味。

初次去严教授家吃葱油饼,缘于一节电影欣赏课。

中国文学课照例有电影欣赏。记得那次观看的电影,讲述的是几个少年离开家乡去城市游历,在流离中成长的故事。在他们身上,我隐约看见自己的影子,百感交集。突然,我最先被严教授问到电影观感。“他们是要回去的,我也必定要回去的。他们迷惘的青春无处安放,我……”离乡的孤独、学业的忧烦、前途的不确定竟让我一时语塞。我颓然坐下。下课后,我想说点什么,严教授摆摆手:“晚上去家里吃饭吧。”

满桌的菜肴,盖不住葱油饼的香气。微黄的外皮泛着油光,薄得透明,可以看见里面镶嵌的老绿的葱花。

“当年离开江南后,一家人失了生计。我父亲就靠一间葱油饼铺子,养活三代人。我十多岁时一放学就到店里帮忙,是家传的手艺。”或许是因为记起那段艰难却快乐的时光,他的脸上浮现出孩子般灿烂的笑容。

“葱油饼也是我最心爱的美食,”我深有共鸣,“小时候物资匮乏,难得吃一顿母亲烙的葱油饼,嘴巴能香好几天。”

“那就常来吧。”他清澈的目光满是温暖。

从此,严教授的葱油饼香味深深印在我的唇齿间、心坎上。慢慢地,我觉得日子并不难熬,反而每一天都生出些欢喜来。

相聚的日子总是仓促。来年夏天,我接到另一所大学的入学通知,必须很快去报到。

“这样快?”严教授很意外。

“是学生签证的问题,”我像做错事一样,嗫嚅着,“不得不转学,没想到这么紧迫。”

临行前,严教授把结业成绩递到我手中,一个亮丽的“A”:“你有文学天分,又刻苦,虽不从事这行,也别轻易放弃对中国文学的热爱。人在海外,这就是你和祖国血脉相连的脐带。”他清澈的目光中装满了殷切的叮嘱。

到纽约后,学习、毕业、找工作、女儿出生,人生大事接踵而至,很长一段时间,和严教授只能电邮往来。

直到七年前,我和妻子从纽约去看严教授。他的头发已经全白,目光依旧清澈。见到我们,他喜悦得像个孩子。他问我的近况,问孩子可好。殷切地叮嘱千万不要放松孩子的中文教育,我告诉他,女儿在家里全用中文对话,且认识几千个汉字,他显得很欣慰。

他一定要亲自下厨烙葱油饼。和面时,妻子凑过去请教,说尝试过许多次,烙出来的葱油饼总差点味,不知诀窍何在。他颇自得地笑起来,耐心向她传授烙饼的窍门,怎样制作油面,怎样三翻六转,指画口授,不厌其详。眼前场景,让我恍惚又回到中国文学课堂上,那清癯而渊博的长者,对他的学生真诚地说:“无他,热情而已!”

他是一个充满热情的人,对葱油饼如是,对学问如是,对门人弟子如是,对祖国故里亦如是。

2013年,从祖国北京传来消息,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让居民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理念。翌日,它就变成严教授的电邮签名档。耄耋之年的他阅尽沧桑,却对这句话情有独钟,其中一定有些什么深深触动他的灵魂。

来年,那个上午,狂风裹挟着冷冷的雨珠子敲打窗棂,乱人心魄。忽然接到师母来电,说严教授于七天前仙逝,遵奉遗嘱,未惊动亲友,骨灰撒入太平洋,一切妥帖,不必挂念。

放下电话,我呆坐半晌,悲从中来,泪湿衣襟。

往事像电影一般,舒缓而沉重地从心底浮现。那个目光清澈的翩翩少年,从唐诗里的江南走来,走进锦瑟青春,走进经史子集,走进美国的校园,走进莎翁的宇宙,走进白发如雪,走进深不可测的太平洋。

前尘种种,清晰如昨,好像从未离开过。

我如此想他。

【请思考】严教授清澈的目光有丰富的内涵。下列选项中,文章未直接表现的一项是(     )。

A.世事洞明的智慧

B.仁厚慈爱的温暖

C.郑重殷切的叮嘱

D.阅尽沧桑的回味

作者:赵文静

①小时候,每天晚饭后,父亲总喜欢拿出心爱的长笛吹奏一曲。那是,她特别爱听,笛声一响,她就用跑调的声音跟着哼歌。母亲也停下手边的活,侧耳倾听,发丝垂在脸上,格外柔美。

②夏天的傍晚,父亲有时会拿着长笛去巷口儿。邻居们说:“来来,吹一段儿!”“吹一段?”父亲似问似答,将笛长横放嘴边。清脆悠扬的笛声从父亲的嘴边漫延开来,如哗啦啦的小河流水。大人们摇头晃脑陶醉着,孩子们停止嬉闹,围在父亲身边,眼里充满了好奇与崇拜。那样的时光里,她是红人儿,孩子们羡慕极了她有一个这样将笛子吹得声声悦耳的父亲,哄着她,把好吃的分给她一份,只为了听她父亲吹笛子时可以靠近一点儿。她亦是非常的骄傲的,那时,父亲是天,是地,是她心目中的大英雄。

③她开始讨厌父亲吹长笛,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那天晚上,她写完作业后,父亲又拿出长笛来吹。笛声刚响,她就大吼一声:“唉呀!别吹了好不好!烦死人了!”笛声戛然而止。她看也没看父亲一眼,转身跑回自己屋。

④她三年级时,父亲的工厂倒闭,两年后,左腿残疾又没技术的父亲被安排当了环卫工,负责她学校周边街区的卫生。那天,一个捣蛋鬼在班里嚷嚷:“门口那扫地的老大爷是小敏她爸!”顿时,嘘声,哄笑声连成一片。她感到无地自容,趴在桌子哭了。那一刻,她只恨父亲没出息!

⑤她毕竟还是个懂事的孩子,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父母。只是不再喜欢父亲吹长笛了,每次父亲一吹就被她狠狠地制止。渐渐的,家里就听不到笛声了。

⑥上了初中,离家远,她从不跟别人提家里的事。可事情就是这么巧,父亲工作间隙坐在环卫车旁的马路牙子上吹长笛,竟被电视台记者录进了镜头。节目播出后,恰巧被她老师看到,把这事当作励志故事讲给同学们听,班里爽直的同学对她说:“小敏,你爸好酷哇,扫大街还不忘了吹笛子!”

⑦她万万没想到自己极力隐藏的父亲,就这样被曝光在全班同学面前。她忍无可忍,到家就跟父亲吵:“你说你扫个垃圾,还吹什么长笛,丢人都丢到电视上去了,我都快没脸活着了!”“啪”地一声,母亲的巴掌落在她脸上:“你个没良心的,你怎么这样说你爸!要不是你,你爸……”“别跟孩子瞎说八道!”父亲喝住了母亲。“你可是听着你爸的笛声长大的呀!你小时候那么爱听,你爸干一天活儿回来,多累都吹给你听……

⑧父亲的沉默和母亲的训斥并没有打动她,她还是悄悄地拿走了长笛,扔在了城边的小河里。虽然那一刻她心里也有丝丝的不舍。她等着父亲爆发,然而,没有。自此,父亲再没提过长笛的事儿。

⑨多年以后,她有了孩子,懂得了做父母的艰辛。她对父母很好,常常给他们买吃的穿的。儿子初一那年,学校要开“感恩”主题晚会,儿子在家练唱《父亲》这首歌:“想想您的背影,我感受了坚韧;抚摸您的双手,我摸到了艰辛……我的老父亲,我最疼爱的人,人间的甘甜有十分,您只尝了三分。”儿子唱了一遍又一遍,唱得她心里一阵阵酸,一阵阵疼……

⑩第二天,她买了一支上好的长笛,给父亲送去。父亲先是一愣,随即欣喜地摩挲起来。她吞吞吐吐,说:“爸,对不起,当初是我扔了你那长笛。”父亲一笑:“傻丫头,我早知道是你干的。”母亲走过来,:“还是闺女疼你懂你呀!你这条腿没白断,委屈没白受啊!”“腿?没白断?”她吃惊地问。“还不是因为你三年级那年非吵着要电子琴,你爸为了挣钱给你买琴,你爸大雪天骑车给人送货,摔断了腿……”“哎!跟孩子提这些干啥!都是过去的事儿了!”父亲笑着打断母亲。转脸看她。她赶紧抹一把泪,挤出笑来,说:“来来,吹一段!”“吹一段?”父亲似问似答。将长笛横放嘴边。

(11)久违的笛声从父亲嘴边漫延开来,飞扬在屋子的各个角落,她跟着哼唱,母亲则满脸温柔,鬓角的白发泛着银光,格外柔美。

【请思考】母亲这一形象在小说中起什么作用?